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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消费物价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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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布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5.1%,较二零一四年十月份的相应升幅(5.2%)稍低。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3.3%,亦较十月份(3.4%)稍低,主要是由於鲜果价格升幅收窄所致。此外,旅游费用跌幅扩大也有关。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四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1.6%,而在二零一四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为0.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四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4%,而在二零一四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为0.3%。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7.2%、4.6%及3.4%,而十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7.1%、4.7%及3.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4.1%、3.1%及2.6%,在十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4.1%、3.2%及2.7%。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四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3.4%、0.9%及0.4%,而在二零一四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分别为1.1%、0.6%及0.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四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0.6%、0.3%及0.3%,而在二零一四年八至十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5%、0.3%及0.2%。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25.6%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30.9%,主因是部分住户已用完政府提供的一次性电费补贴),住屋(分别上升8.5%及11.8%,主要是由於宽减差饷的影响自十月份消失),烟酒(分别上升7.5%及8.2%,主要由於烟草税上调),外出用膳(分别上升4.7%及4.8%),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上升3.8%及4.0%),杂项服务(分别上升1.9%及2.2%),交通(分别上升1.8%及3.0%)和杂项物品(分别上升1.4%及1.7%)。

  另一方面,价格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4.4%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4.6%)和衣履(分别下跌1.1%及0.7%)。

  以二零一四年首十一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4.4%,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5.5%、4.2%及3.5%。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四年首十一个月合并计算的综合、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3.5%、3.9%、3.5%及3.0%。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止的三个月期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5.6%,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8.8%、4.7%及3.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3.4%、4.1%、3.2%及2.7%。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4.4%,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5.4%、4.2%及3.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3.5%、3.9%、3.5%及3.1%。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在输入通胀轻微,以及本地成本压力缓和的情况下,十一月份的基本消费物价通胀大致保持平稳。整体通胀率仍比基本通胀率高,是因为政府提供的差饷宽减於十月份结束,以及部分住户已用完政府所提供的一次性电费补贴。

  发言人续指,国际商品价格回软将有助保持环球通胀和缓,而本地成本压力亦应维持温和,因此通胀的上行风险在短期内应会依然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并对其为低收入人士所带来的影响保持警觉。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一次性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於月报中,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B1060001)、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1)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2)。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政府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2805 6403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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