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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田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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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锦田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锦田北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599公顷,北面和东面均与林村郊野公园接壤,西至青山公路──潭尾段及新田公路,南抵锦田公路。

  该区的整体规划意向,是要把近郊式发展引导到合适的地点。这些发展包括私人住宅、村屋,以及改善环境和基础设施的工程。此外,当局会保留优质农地尤其是现时的常耕农地作农业用途,并会鼓励把模范乡和逢吉乡内作乡郊工业用途的临时构筑物拆卸,然后用耐用的材料重建,务求改善该处的环境。

  约1.5公顷的用地划作「商业」地带作商业发展,其涵盖范围的重点功能为地方购物中心,为所在的一带地方提供服务,用途可包括商店、服务行业、娱乐场所和食肆。

  约57.46公顷的用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目的是把涵盖范围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商业、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如有的话)。设立此地带,是方便当局因应环境、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各种限制和其他限制,对发展的组合、规模、设计和布局实施适当的规划管制。

  约10.27公顷的用地划作「住宅(乙类)」地带,在乡郊地区作中等密度的近郊住宅发展;服务住宅区一带地方的商业用途,如向城规会提出申请,或会获得批准。

  约18.29公顷的用地划作「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服务住宅区一带地方的商业用途,如向城规会提出申请,或会获得批准。

  约7.79公顷的用地划作「住宅(丁类)」地带,透过把现有的临时构筑物重建作永久建筑物,改善乡郊地区现有的临时构筑物。

  约6.19公顷的用地划作「住宅(戊类)」地带作住宅发展,并实施纾缓环境影响的措施。住宅发展计划可向城规会申请许可,或会获得批准。

  约80.17公顷的用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目的是反映现有的认可乡村和其他乡村的范围,以及提供合适土地以作乡村扩展和重置受政府计划影响的村屋。地带内的土地,主要预算供原居村民兴建小型屋宇之用。

  约37.17公顷的用地划作「工业(丁类)」地带,以提供土地,容纳因为占地太广及/或所需楼底太高而不能设于普通分层工厂大厦的工业用途。设立此地带的目的,亦是要促使乡郊地区现作工业用途的非正式工场重建为设计妥善的永久工业楼宇。

  约5.46公顷的用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目的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约4.45公顷的用地划作「休憩用地」地带,主要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以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约22.6公顷的用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指定注明用途,包括「铁路专用范围」、「加油站」及「美化市容地带」。

  约229.69公顷的用地划作「农业」地带,目的是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鱼塘,以便作农业用途。

  约10.49公顷的用地划作「绿化地带」,以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

  约61.81公顷及7.54公顷的用地分别划作「自然保育区」地带和「自然保育区(1)」地带,目的分别是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以达到保育目的及作教育和研究用途,并且分隔开易受破坏的天然环境如「郊野公园」,以免发展项目对这些天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保存湿地的生态价值。

  锦田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KTN/9,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粉岭、上水及元朗东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锦田乡事委员会及八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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