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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教育局副局长就「融合教育小组委员会的报告」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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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副局长杨润雄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融合教育小组委员会的报告」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再次多谢张超雄议员的动议。多位议员的发言,证明了大家都同样关心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福祉。政府和各位的立场一致,都是希望可以有效地协助这批学生可以健康成长,愉快学习,发展潜能,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从议员的发言,我认为大家都同意融合教育的整体方向,但大家对这政策的推展是有更高期望。

  融合教育小组委员会经过差不多两年的时间的讨论,提出了多项建议,我个人亦参与了小组差不多每一个公开的会议,政府必定会仔细考虑各项建议,并且以积极及务实的态度处理。与融合教育有关的议题其实是多及复杂,由今日发言的议员所涉及的议题,大家都可见一斑,很多议题亦不能以三言两语在这里详细解释得很清楚。但我希望趁今日这个宝贵的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下推行融合教育的最新情况,和政府对报告书内一些建议的看法。

及早识别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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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及早识别和评估方面,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徖生署、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社会福利署(社署)及教育局会继续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在各自的专业范畴内提供支援。

  具体来说,徖生署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会为12岁以下出现怀疑有发展问题的儿童,提供全面的体能智力测验评估及诊断,并根据儿童的个别需要及其家庭状况,为他们安排所需要的复康服务。在过去三年,徖生署差不多所有新登记个案都能够在三星期内获得初步会见,而接近90%的新登记个案会在六个月内完成评估。徖生署正安排增加人手,并研究如何适当地资源调配,增加服务量和评估工作的效率,以应付持续上升的服务需求和转介个案。

  医管局的专业团队为确诊患有发展障碍的儿童,提供治疗服务和训练,提升他们多方面的能力,亦会为儿童的家长和照顾者提供有关病症的知识。社署在徖生署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及医管局的精神科医院和诊所均有派驻医务社工,与医疗团队共同制订儿童的康复计划,并协助提供上述的支援和服务。

  有部分的中小学生,是由教育心理学家进行评估,其中约80%在两个月内已获得评估,另外10%在五个月内获得评估。其余的则可能因特殊情况而需要较长时间才获得评估,例如有些个案的家长要求延迟进行评估,也有个案因为学生需要接受医疗诊治而延迟评估。

  现时的机制运作畅顺,分工清晰,并行之有效,部门之间亦有恒常沟通机制共同处理一些较复杂而需要跨部门协作的问题,我们暂时未有计划另外成立跨部门或跨界别工作小组处理融合教育事宜,避免架构重叠。

加强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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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有效地推行融合教育,很多议员都指出我们需要加强教师的专业能力。为此,教育局由2007/08学年起推出以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为主题的基础、高级及专题课程(「三层课程」),让学校有计划地安排在职教师修读。教育局在2012/13学年起推出新一轮的「三层课程」,同时调整了培训目标。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约42% 公营普通小学及约20% 公营普通中学教师已接受30小时或以上有系统的特殊教育培训。以学校数目计算,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逾99% 公营普通小学和约91% 公营普通中学已有10% 或以上的教师曾接受特殊教育培训,约85%的小学更已有30% 或以上的教师曾接受特殊教育培训。我们会继续监察学校的教师培训情况,希望所有老师能尽快接受最基本的培训后,能继续进修一些深造课程。

  此外,教育局每学年都会举办专题研讨会、工作坊、座谈和经验分享会等,把照顾学生学习差异及带领推行融合教育的课题,纳入拟任校长培训课程及新入职校长的引导课程内,各师资培训机构亦已把有关特殊教育或照顾学生学习差异的单元包含於职前教师培训课程内,以加强准校长、准教师的有关知识。

会否设立特殊教育需要统筹主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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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议员建议在学校设立特殊教育需要统筹主任的职位。现时,学校以「全校参与」模式推行融合教育,也根据我们的要求,设立了学生支援小组,策划及协调各项支援措施,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更委派副校长或资深主任领导教师团队参与及推展融合教育的工作。教育局在过去十年不断为中、小学增加人手,以提升教育质素和帮助教师加强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事实上,公营中、小学的平均学生与教师比率已分别由2004/05学年的18.1:1及19.1:1 改善至2013/14学年预算的13.8:1及14.2:1。现时全港小学也设有驻校学生辅导人员,而社署自2000/01学年起更全面落实在中学开展「一校一社工」政策。由於统筹主任的职责与资历,以及与现时「全校参与」策略的配合,我们暂时并未清楚,所以现阶段我们对为所有学校开设一个统筹主任职位的建议有所保留。我们不希望开设一个新的统筹主任纯粹是间接增加人手的一项措施。但我们会仔细研究推行试验计划以开设一些特殊教育需要统筹主任职位的可行性。

应否立法保障有残疾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及为所有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厘定个别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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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议员建议立法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在开首发言时,我已指出,根据《残疾歧视条例》,教育机构歧视残疾人士即属违法。换言之,现行的香港法律基本上已能有效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权利。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应集中精神支援在学校推行融合教育,照顾好有需要的学生,故并不赞成在现阶段考虑新的法例。

  是否需要为每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制订个别学习计划,应该取决於其支援需要,亦是校本的专业判断及决定。教育局并不赞成不论学生的实际情况,一律为所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厘定个别学习计划。从教育角度而言,学校透过「全校参与」模式推行融合教育,改善全校的文化、政策和措施,提升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效益,更为有效。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融合教育的推行,并参考其他地方的发展,审慎考虑各可行的改善措施。

  根据我们的观察,在教育局的推动下,学校一般都能应用「三层支援模式」以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并为有需要的学生厘定及推行个别学习计划。学校透过定期检视学生的进展,有需要时会调校学生的支援层级,安排适时及有系统的支援,让有不同需要的学生获得最适切的服务。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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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等教育方面,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程序便览及相关文件内,已包含了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的条文,确保教资会资助院校学生和教职员的权利。

  教育局已成立了一个平台,不定期组织工作坊、讲座和分享资料等,让教资会资助及自资院校在计划和推行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工作时可互相参考和分享经验。

  为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就读教资会资助课程,让他们更容易适应校园生活,教资会在今年九月的会议上,通过拨款二千万元予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让它们购买所需器材及设施以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学习,加强对学术及行政职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对该些学生的需要的意识,以及支援学生组织举办更多活动以鼓励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融入校园生活。院校可运用这笔拨款推行各项措施,提升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支援服务。我们现正邀请八所院校提交计划书。待完成审核后我们预计可於2014/15学年内拨款予各院校。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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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教育是每个儿童的权利,不应受他们个别的差异所影响。我们认为社会应该接纳不同身体障碍的人士,并已将这个理念化为融合教育政策在学校推行。经过十多年来业界同工的努力,我可以说融合教育已普遍为学校、老师及家长接受。当然,当中仍然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我们对融合教育的承担是无可置疑的。我们更明白融合教育的实践仍会面对很多挑战,我们会定期听取业界和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会的意见,并在有需要和可行的情况下推行优化措施,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得到适切的照顾。

  最后,我衷心感谢议员的意见,以及所有小组委员会委员在过去两年给予我们的意见,以及各持份者的参与,令我们有机会可以重新及全面检视融合教育各方面的问题。任何教育政策,包括融合教育发展,都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但持续的发展必须是建基於实践与经验的总结上。政府过去在政策、财政资源、专业支援和教学资源等各方面的投入,确是有增无减。在2014/15学年,这方面的预算开支约为12.35亿元,较2009/10学年的8.78亿元,增加约40%。融合教育的推行,不能单靠政府的力量,亦必须得到学校、家庭和社会大众的支持。我们感激各方的配合,使政府透过普通学校及特殊学校和各社福机构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所提供的服务,在过去十多年有稳步的发展。我们会持续检视融合教育的发展,和各位携手同心,继续努力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合适的学习环境与支援。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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