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制订政策时需以『港人优先』为依归」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制订政策时需以『港人优先』为依归」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感谢各位议员就议案提出的意见,以下我就议员提出有关入境政策的意见作回应。

单程证审批权

  实施《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制度,目的是让内地居民有秩序地来港与家人团聚。这项安排有明确的宪法基础,审批权属谁亦清晰不过。《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第十四节清楚订明,「对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将按现在实行的办法管理」,而「现在实行的办法」是指由内地进行审批的单程证配额制度。这是《中英联合声明》下的庄严承诺。

  《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亦订明,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解释,这项规定是指内地居民不论以何种事由要求来港,包括定居、探亲、旅游等,均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区的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须持有有关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因此,内地居民如欲来港定居,须申领单程证,不存在特区政府取回审批权的议题。

  一九九七年五月起,内地当局设立「打分制」,为单程证制度订下公开和具透明度的审批准则。内地当局按这标准审定申请人的资格及赴港次序,审批放行的分数线每年更新并通过媒体和在网上公布。

  近年在香港登记的婚姻中,约三成半属两地婚姻。这些分隔两地的夫妻,内地配偶可在结婚四年后,携同合资格的子女按序取得单程证,可见港人的内地家属有需要继续透过单程证制度,有秩序地来港与家人团聚。

  范国威议员藉着近日入境处破获安排假结婚集团一案借题发挥,指控单程证制度漏洞百出,这是以偏概全的结论,我绝对不能同意。用假结婚骗取在香港居留权是违法行为,与单程证制度毫无关系。事实上,世界各国各地都有面对同样问题,一经发现,相关人士要接受法律制裁,骗得来香港居民身份证者都会被取消资格以及遣返。

  持单程证来港的新增人口,是本港人口增长的其中一个主要来源。数据显示,二○一四年至今持单程证来港人士当中,超过六成年龄在20岁至49岁之间,为补充香港的劳动力发挥重要作用。此外,他们当中百分之九十拥有中学或以上学历,当中近百分之二十一更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比二○一三年的百分之十八有所提升。所以,我们应探讨如何协助新来港人士融入社会,为持续发展香港社会作出贡献,这才是正途,而非在港人在内地配偶来港团聚的制度上,设置重重关卡。

  现时,入境事务处在罗湖边境出入境管制站和民政事务总署在人事登记处收集新来港人士的资料,并把结果载列于一个季度报告内,分发给各有关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参考。政府统计处在推算未来的人口增长时,亦已把透过单程证来港的人士计算在内。有关的人口推算,为政府在教育、房屋、运输、社会服务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长远规划工作,提供共同基础。

双非儿童

  就在香港出生双非儿童的居留权问题,《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十四条并确立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区享有居留权。二○○一年七月,终审法院在庄丰源案中裁定,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不论其父母的居留身分,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当局因而在二○○二年修订《入境条例》(第115 章)附表1第2(a)段,使法例与终审法院裁决相符。

  双非儿童对多项社会及经济政策带来深远影响,在香港特区引起广泛公众关注,包括对产科服务、教育、医疗及福利需求对本港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政府自二○一二年一月起加强各项行政措施,包括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妇在公立医院预约产房、在私家医院制定配额及入境配套措施。政府其后宣布零配额政策,在二○一三年一月一日或以后所有公立医院均不会接受非本地孕妇的分娩预约,而私家医院亦一致同意不会接受内地双非孕妇在二○一三年的分娩预约,至于通过特别安排,在私家医院预约的单非孕妇,政府会严格查核她们的身分及与她们港人丈夫的婚姻关系,防止有人假冒单非孕妇在港分娩。现时内地孕妇不经预约闯香港医院产子的数字已大幅下降,由二○一一年九至十二月的每月平均150宗,下降至二○一四年至今每月平均少于20宗。长远而言,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情况,并研究可行方案。

结语

  特区政府会顾及香港整体的社会利益,继续就整体单程证配额使用的情况与内地有关当局交换意见,让合资格的内地居民有序来港与家人团聚。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