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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教育局副局长就「融合教育小组委员会的报告」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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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副局长杨润雄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融合教育小组委员会的报告」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非常感谢张超雄议员提出议案,再次将一个大家都关心的教育议题,提到立法会讨论。教育局和各位议员一样,非常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也常常在检讨如何更有效支援他们。《残疾歧视条例》订明,所有学校均有责任收录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并应提供适切的支援,以协助他们发展潜能,换言之,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已经是受到法律保障。

  根据现时的「双轨」制度,有较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生,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和建议,在取得家长的同意后,安排他们入读特殊学校;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可入读普通学校。为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融入普通学校的生活,教育局推行融合教育,涵盖五大原则:「及早识别」、「及早支援」、「全校参与」、「家校合作」及「跨界别协作」。为推行融合教育,教育局为学校提供额外资源、专业支援和教师培训,协助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在二○一四/一五学年,这方面的预算开支约为12.35亿元,较二○○九/一○学年的8.78亿元,增加约40%。

  教育局的专业人员定期探访学校,就学校的政策、融合教育支援措施、教学策略、资源运用、家校合作等事宜提供专业意见,以协助学校完善校本支援服务。

  教育局会持续检视融合教育的推行情况,并适时推出可行的措施。包括:

(1)最近由二○一三/一四学年开始,将每所普通公营中、小学可得的「学习支援津贴」上限,由每年100万元提升至150万元,令取录较多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学校得到更多的财政支援;并由二○一四/一五学年起,将「学习支援津贴」的津贴额增加30%,并於往后学年按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化,调整每年的津贴额及上限。

(2)就教师培训方面,我们已於二○一二/一三学年推出新一轮的以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为主题的培训课程,并对课程的内容和培训目标作出调整,务求更切合教师的培训需要。

(3)我们也会逐步扩展「校本教育心理服务」,目标是在二○一六/一七学年覆盖全港公营中、小学。

(4)要有效推行融合教育,有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我们会透过加强不同媒介和不同形式的推广活动,增加公众人士对融合教育的了解,推广融合教育的理念及有效的措施。

  经过多年的实践,共融文化及「全校参与」的精神已逐渐在校园内植根。教育局会继续检视,并且根据检视的结果,适切地优化各项措施,以期进一步提升融合教育的成效。

  主席,我感谢议员关注融合教育的发展。我在听取议员的意见后,会再作较详细的回应。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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