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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本港兽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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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於本年五月答覆本人的质询时提供的附件二显示,二○○九至二○一三年期间新增注册兽医的资历颁授机构均设於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现正在海外就读兽医课程的香港居民人数,以及当中有意在毕业后回港执业的人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是否只有符合《兽医注册条例》(第529章)第9条的规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才可注册为兽医;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本港现时的注册兽医的资历颁授机构均设於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长远而言,政府有否计划成立一个本地兽医资历颁授机构,以培训更多本地人才;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於有基层市民向本人反映,由於兽医的收费高昂,他们未能安排其患病的宠物接受治疗,以致只能任由宠物因病离世,政府有何措施解决此问题?

答覆:

主席:

(一)香港居民可按其意愿,到香港以外地区求学,并就读其心仪的学科或课程。政府没有收集在香港以外地区就读兽医课程的香港居民人数,也没有其是否有意在毕业后回港执业的相关资料。

  据我们理解,香港兽医学会曾发表了一份有关香港兽医行业在二○一一年的状况报告,当中包括香港学生在香港以外地区修读兽医课程的概况。根据该会从澳洲、英国、爱尔兰和新西兰的兽医学院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在二○一一年,约有180至190名香港学生在这四个地方修读兽医课程。

(二)《兽医注册条例》(第529章)(《条例》)订明,任何人除非已根据《条例》注册及持有有效的执业证明书,否则不得在香港作兽医外科学执业或提供兽医服务。《条例》第9条订明有关的注册资格,其中并没有规定申请人必须为香港居民。

  考虑到本港社会的需要及兽医专业的情况,现时的安排有利於吸纳在外地受训的兽医专业人才在香港执业。

(三)自《条例》在一九九七年生效以来,香港的注册兽医人数由约150人增至735人。目前并无数据显示本港的兽医供应出现短缺,也无迹象显示兽医服务的需求在可预见的将来会大幅上升,我们相信本港的兽医人数和兽医服务的供应足以应付新增需求。本港有志从事兽医行业的学生可选择到其他地区的兽医学院接受培训,并在当地取得执业资格后返回香港申请成为注册兽医在本地执业。这个情况与一些海外地方(如新加坡)的安排类同。

  教育局最近推出了「香港卓越奖学金计划」,资助本地优秀学生到香港境外的世界知名大学进修,并在修毕课程后回港工作。奖学金计划对修读的学科不设限制,但有助增强香港长远竞争力的课程,特别是在香港未有开办的课程(如兽医课程等),将获优先考虑。奖学金计划由二○一五/一六学年起推行,资助三届每届最多100名学生,然后再检讨成效。有志从事兽医行业的学生可透过计划申请奖学金升读有关课程。此外,据我们了解,个别本地大学也分别与海外兽医学院协作,并设立了奖学金资助优秀学生到相关兽医学院攻读兽医课程。

(四)兽医管理局一直透过《注册兽医实务守则》(《实务守则》)规管注册兽医的专业操守,当中包括订定服务收费的原则。《实务守则》特别订明,兽医须向客户或准客户提供有关诊症、例行化验及例行程序的一般费用和收费一览表。同时,《实务守则》也规定,兽医不得收取过高或不合理的费用。倘若注册兽医不遵守《实务守则》的规定而被公众投诉,注册兽医或会因违纪行为而需接受研讯。宠物拥有人在使用兽医服务前可先比较不同兽医的服务收费,从而选择适合个人需要和消费水平的兽医服务。

  此外,很多动物组织和动物福利团体也有提供兽医服务,有需要人士可带其宠物到这些组织或团体就诊。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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