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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在惠州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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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二月五日)在惠州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CY,学民绝食的学生很想与你重启一个对话,以及希望与你有一个政改的谘询,其实你有没有与学生对话的空间?

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和我都下大决心,希望能够与全社会一同根据《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决定来落实香港的普选。唯一的真普选,就是依法的普选,这方面的法律就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有关的决定,因此,我们有决心做好这件事。在做好这件事的过程当中,任何人愿意对话,我们都十分乐意对话,但前提一定要根据法律,应该根据《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有关决定来落实普选。在放下《基本法》或是不跟从《基本法》、违反《基本法》的情况下对话是不能够为香港达致二○一七年的普选。

记者:你说对占领「早晚会有行动」,其实会有些什么行动?

行政长官:我们的行动,根据《基本法》落实普选是我们一个很重要的依据。因为大家知道,《基本法》是一九九○年,即是二十四年前已经颁布,颁布前在香港进行了五年的广泛谘询,就政治体制,包括选举行政长官这个问题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今日说如果《基本法》这样规定,但自己又想要另外一套不根据《基本法》来进行香港的政改,这个是不符合香港宪法、不合法,亦不符合政治现实。任何一个社会的选举方式、选举制度,又或者这些选举方式、选举制度要作任何的修改,都必须根据当地的宪法或宪制性文件,而香港的宪制性文件就是香港《基本法》。

记者:CY,还想问一条,因为今日有些建制派见过一些绝食的学生,有部分人,可能田北俊先生说愿意做中间人,拉拢政府与学生重启对话。其实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有没有机会呢?政府会不会都与中间人做些前期工作?

行政长官:任何人,无论是政府,又或者是其他人,包括我们的青年同学、现时绝食那几位青年同学,他们如果真的想看到香港在二○一七年有行政长官普选的话,必须回归基本点,这个基本点就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决定。多谢。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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