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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家洛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16(2)条动议「警方自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於旺角协助执行禁制令及处理公众集会的手法」的休会待续议案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细心地聆听了各位议员的意见。我现作出以下回应。
依法办事,还路於民
十一月十日法庭颁布的禁制令,针对亚皆老街至登打士街一段弥敦道来回行车线上的障碍物。十一月二十六日警方在执达主任要求下协助於弥敦道有关路段执行清除障碍物的工作。当时上述路段有十多个路障,当中有重物,例如卡板、铁马,也有大量竹枝、铁钉等具杀伤性的物品,路上又有多个帐篷,要全部清走,才能重新开通弥敦道南北行车线。这行动比十一月二十五日打通介乎弥敦道及兰街一段的亚皆老街更为艰巨。
但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弥敦道的行动受占领者阻挠,警方不得不采取果断行动。当时由於人群向禁制令范围以外的地方散出,在考虑了现场情况后,警方在禁制令周边范围,根据其他法例包括《警队条例》所赋予的权力拆除其余路障。跟连续几个晚上有人在山东街、西洋菜南街甚至尖沙咀一带公然挑机搞事,警方需要派员镇守以保障公共安全,并且适当地作出了拘捕。是次警方行动有法可依,有节有理,令到禁制令得以顺利执行,道路得以回复畅通,商铺可恢复营业,市民生活逐步回复正常。警方在整件事依法执法,维护法治;对於有人粗暴抹黑,指警方「践踏法治」、「暴力镇压」,我认为是极其扭曲真相及毫无道理的指控。我留意到有议员指警方擅自扩大禁制令范围,等同宵禁,我完全不能接受。警方只是依法阻止非法集结。有被捕的示威者在法庭获准保释的条件中,法官加入禁止进入旺角指定范围的条件,而这些地方也是超越禁制令范围,相关的人士不满禁制范围,提出上诉亦被法官驳回。
我深信大部分市民的意愿,都支持受禁制令覆盖的地方及周边曾被非法堵塞的街道不再被占领。我也相信广大市民不愿看到,连续多个晚上的「游击巷战」一次又一次重演,居民、商铺不断受到骚扰。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以血肉之躯去紧守防线及控制场面,绝非易事。警方采取的行动,理应得到广大市民支持。
使用适当武力
主席,有议员指警方「滥捕」,及用了过分武力处理被拘捕人士。我必须表示,我不能同意这些指控。
事实上,在示威人群冲击造成极混乱的危险情况下,碰撞无可避免,警方的行动也必须当机立断。在旺角的行动中,有示威人士蓄意制造冲突场面,屡劝不散;有人对法庭禁令又故意拖延,甚至嗤之以鼻,若警方在警告后不采取行动,根本无法协助执行禁令,更加无法恢复社会秩序。警方已多次调,何谓适当武力,最重要的是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警队的整体表现已十分克制忍让。假如有市民认为个别警员使用了过分武力,可透过既定机制向警方投诉,警方一定严肃跟进,而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也会就须汇报投诉个案依法作出客观、持平、独立的审核。
我重申,在旺角的行动中,警务人员使用的武力是对应当时情况的适度武力。警方在行动中的角色,以及市民违反或阻挠执行禁制令的后果,早已众所周知。在行动中,警方多次以广播系统说明其目的,并且重复劝喻市民离开及作出警告。另一方面,警方在适当时候果断行动,在遵守最低度武力的同时,也平衡了行动需要有效去达到效果。行动中,警队彰显了它是一支专业及优秀的纪律部队,有足够能力控制场面。
主席,旺角的行动并非在某一天突然爆发。占领旺角已持续了两个多月,无论是警方或是市民,也有预期可能随时有冲突发生,警方多次呼吁市民不应前往示威区,以避免发生危险。说到底,占领者不应阻碍警方依例执法,更不应以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应尽快离开,而任何暴力及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
主席,无论何时,公众对警队的期望也十分高,警队也深明执法须克制专业。虽然在近期的处境,前线警务人员的压力沉重,示威者遭驱散,必然归咎警察不对;而遭到拘捕时,必然指摘警察使用「不当武力」。但是其是,非其非:市民有目共睹的是,在清除路障等行动前,用重复劝喻、声明及展示警告旗的方法都不奏效,示威者毫不理会警方的指示,故意用语言刁难,甚至以粗暴的行径阻碍警方执法。而在发生肢体碰撞后,示威者就要投诉,又要追究,在传媒面前,大数警察的不是。想大家已知道,在上星期及过去周末的旺角行动中,已有超过三十名警务人员受伤。从媒体的报道亦可见到有警务人员被打至爆眼角、血流披面,但受伤警员亦只有静静地坐在一旁,没有接受媒体采访。
大家试想一下香港警察在国际上声誉甚高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为甚少使用高程度武力。外国也有类似事件发生,各位可以易地而处,仔细比较一下。或有人认为,外国的示威者放火烧车,行动激烈,香港的是「和平抗命」。但事实的全部是否如此?只看警方检取的示威者自制盾牌装上粗螺丝钉,甚至有尖锐的铁钉,还有其他於占领区一带搜获的尖刀利器,还有示威者坏警车,就可知道有示威者根本是为暴力冲击有备而来。
主席,跟所有市民一样,警察也是社会一分子,香港是他们的家。他们当值期间,受到示威者用强力闪光照眼挑衅、用粗言秽语侮辱、用暴力方式进行连续冲击,所承受的巨大压力实在难以想像。但警方一直坚持要前线人员尽量克制。事实上,在过去两个多月来,警方对示威者已展现了极大的克制及忍让。对於有个别警员被指控使用不当武力,警方会公平、公正跟进;但对有人藉此抹黑整个警队,甚至混淆视听,我认为既不公道亦不合符道德标准。
过去两个多月於不同非法集结地点所发生的冲击及冲突,已导致近一百三十名警务人员受伤。单是在过去星期日政府总部外的围堵、冲击已使十七名警务人员受伤,其中三名下班的警务人员更被一群滋事分子围殴,令到其中一人一度昏迷。
持续长时间的行动,对警队人员的心理压力的确有影响。警队一直积极推行关怀文化及建立一个完善的压力管理训练及教育资讯系统,以增强人员的抗逆能力。从基础训练开始,警队已为人员提供警政心理和压力管理的相关课程,令人员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正面的情绪。
在今次与「占中」有关的行动中,警察心理服务课每天紧贴事情的发展,透过接受过心理辅导训练的警队义务人员所组成的「心聆团队」、手机和警察内联网为同事发放不同的鼓励信息,以及提供有关自我照顾和情绪调节的建议。警方高层及警察临床心理学家亦到前线同事候勤的地方包括警察总部、政府总部、旺角社区中心等进行探访及与人员直接沟通,协助人员调适情绪,并了解人员士气。
维护法治,民心所向
「占中」严重冲击了香港的法治。纵使法庭经已颁下多项禁制令,法庭在相关裁决中也纠正了「占中」的种种错误法治观念,同时亦禁止数十名被捕占领人士在保释期间踏足旺角或金钟。昨日,「三子」等六十多人已自首,但每晚在旺角的持续「反弹」乱象会否停止,仍须靠市民的合作及警方的努力。毕竟,有关占领行动合法与否,从来没有争议空间。向前看,唯有市民持续与警方配合,支持警方,避开高危示威及堵路区,违法之风才可以纠正过来。为了维持已清障的地方的治安和确保公共秩序,警方必须以庞大警力额外驻守和巡逻,而有关安排亦必须持续,这变相要全港市民负担有关的成本开支。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人人守法,人人不要知法犯法,占领人士更应早日结束占领,让香港人生活回复正常。
基於上述所说,我绝对不接受「警方沦为政治打手」、「无跟法庭指引」,「借故清场」等指控。过去两个多月,当局已不断强调「占中」不能无了期拖下去,总会有完结的一天。警方在适当的时候会采取适当的行动。我重申,如有人堵塞已重开的道路或其他道路,警方会继续采取果断行动,保障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警方也会在旺角维持适当警力,防止不法分子借题搞事,或占领其他道路。
主席,我想趁此机会说说十一月三十日晚及十二月一日凌晨在金钟的冲突事件。若非当天晚上学联及学民思潮号召鼓动集会人士围堵政府总部,就不会发生暴力事件。示威者有指挥、有系统利用自制铁马阵推向警方防线,使到多处地方爆发激烈冲突。部分示威者更如暴民一样用灭火筒、胡椒粉、利器、以铁板尖钉自制的盾牌等暴力袭击警方,非法进入附近地盘偷取水马、砖头、石屎组件等堆设路障,又在龙和道撒沙石,在路上绑起幼尼龙绳,企图使执行任务的警员跌倒。他们完全罔顾人身安全,执意引起流血冲突、瘫痪香港岛交通命脉及政府总部运作为目的,要香港市民付出沉重代价。我对这些暴力冲击、不负责任及罔顾人身安全的行径,予以最强烈、最严厉的谴责。我重申,警方对违法行为,绝不容忍。警方会毫不犹疑地果断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并将违法人士拘捕及绳之以法。
主席,如果无非法堵路,无非法集结,无非法冲击,警察就无需要长期超时执勤,可以重新执行他们日常的工作,市民可以重新过正常的生活。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