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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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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的答覆:

问题:

  本人早於二○○九年本会财务委员会审批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高铁)工程项目的拨款建议时指出,当局建议高铁采用的一地两检安排难以实施,原因是内地执法机关按《基本法》不得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境内进行出入境管制等执法工作。《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包括第十八条,该条订明在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须列於附件三,而不属於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才可列入附件三;第二十二条则规定,中央各部门等在特区设立的一切机构及其人员均须遵守特区法律。另一方面,尽管政府在本年五月表示,高铁工程出现延误及超支问题,但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委托的海外专家最近指出,工程有三分之二机会进一步超支,而通车日期有三分一机会进一步延误。鉴於一地两检安排能否实施,以及高铁工程超支和延误会影响高铁的成本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何具体方法解决一地两检安排在特区实施的法律问题;该项工作现时的进展,以及预计何时解决该问题;有否评估在高铁通车后但一地两检安排未能实施的情况下,高铁乘客需要在边境下车办理出入境手续后再上车,会否降低高铁行驶速度,甚至跟直通车相距不远,以致高铁未能达到原先预期的成本效益;如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

(二)鉴於高铁在通车时可能无法落实一地两检安排,以致在特区境内只能以普通速度行驶,政府有否计划一旦确定该情况会出现时,推行可减低高铁兴建成本的方案;如有,方案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上述专家建议,港铁公司每6个月重新评估造价一次、制订以概率为基础的关键绩效指标,以及规定当工程项目如期完工或达致其预测造价的概率下降百分之五或以上时,即须向工程委员会报,当局会否要求港铁公司落实该等建议;如否,原因为何;高铁进一步超支的金额将由哪方承担;如由港铁公司承担,当局如何确保港铁公司不会透过增加票价或其他方式将有关支出转嫁市民?

答覆:

主席:

  就汤家骅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现综合答覆如下:

  广深港高速铁路(高铁)全长约140公里,其中香港段全长26公里。特区政府委托港铁公司进行高铁香港段工程的建造和试行运作,工程於二○一○年一月动工。根据港铁公司最新的修订时间表,高铁香港段将於二○一七年年底完工及通车。建成后,高铁香港段会提供连接香港至广州之间的高速铁路服务,并可接驳至区域及全国的铁路网,加强香港与全国各地的连系,具有重大的策略性意义和运输功能。

  在短途服务方面,列车将往来香港的西九龙总站、深圳的福田站和深圳北站(前称龙华站)、东莞的虎门站及广州的广州南站(前称石壁站)。在长途服务方面,深圳北站会接通杭福深客运专线,而广州南站亦连接京广客运专线。按照原有规划,西九龙总站出发的列车可直达全国16个主要城市,不需中途转乘其他列车。旅客由香港前往广州,行车时间将由现时约两小时缩减至约48分钟;前往上海的时间,将由现时约19小时缩减至7至8小时;而前往北京的时间,则由现时约24小时缩减至9至10小时。

  在高铁香港段西九龙总站实施「一地两检」的安排,对体现高铁的原意,以及真正符合高铁高速、省时的特点十分重要。在这安排下,在本港登车的旅客,只需在西九龙总站登车前同时通过两地的出入境管制站,便可利用高铁直接前往国家高铁网络沿线的所有城市。另一方面,在内地任何一个城市登车的旅客,亦可直接前来香港,在抵港后才通过两地出入境管制站设施。换言之,旅客可以一次过办理两地出入境手续,登车后无须再上落车进行边检,充分体现高铁方便省时的效益。同时,旅客在内地可自由上落车,列车调配的弹性较大,高铁服务也能发挥更大效益。

  在高铁西九龙总站进行「一地两检」的概念,是要让内地检查人员在该站执行内地的出入境及清关管制制度及相关内地法律。而在香港境内实施「一地两检」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在宪制框架下,让内地人员於香港特区内指定地方应用内地法律(包括海关、出入境、检疫等)顺利执行查验工作。相关问题现正由律政司、运输及房屋局以及有关政策局和部门共同积极研究,并同时与内地相关部委进行商讨。有关工作比较复杂,需要较长时间去厘定和处理相关问题。现时有关工作仍在进行,务求在高铁香港段於二○一七年年底完工及通车时,於西九龙总站实行「一地两检」。

  就高铁香港段项目造价方面,政府於今年七月二十四日收到港铁公司的信函,告知高铁香港段项目委托工程最新造价估算为715.2亿元,当中包括额外的保险及项目管理费用。港铁公司随后在今年八月十一日公布该估算。该估算是基於该公司的高铁通车修订工程时间表,即高铁於二○一七年年底通车而制定,较原先的委托费用650亿元高出约65亿元,亦超出核准工程预算(668亿元)。基於港铁公司提供的资料,路政署在其监察及核证顾问(监核顾问)的协助下已大致完成对港铁公司的最新委托费用预算的评估。署方及监核顾问发现港铁公司有若干事项未有包括在最新委托费用预算内,又或是有些项目需要再作评估,以确保风险拨备充足。署方已敦促港铁公司因应署方的评估,以及港铁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十月发表的第二份报告,再次检视最新委托费用预算,并交代如何理顺上述未有包括在最新委托费用预算内的若干事项。

  我们现时最重要的工作是全力推展并尽快完成整个高铁香港段项目工程,这需要港铁公司的全面配合。路政署与其监核顾问会继续透过既定的监察机制,有系统地监察港铁公司推展高铁工程的进度。如察觉合约内工程的进度和部分工程有滞后情况及不足之处,路政署会敦促港铁公司跟进及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至於有关项目超支及相关的费用承担问题,政府会严格按委托协议处理。为免影响工程进度,我们会适时评估港铁公司就项目推展、工程延误和项目超支的责任问题,并保留一切向港铁公司追究所保证事项和应负合约责任的权利。



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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