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七题:专上院校审批教职员暂停教学工作申请及其人事政策
*****************************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两位教授分别获他们任教的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批准暂停教学工作约一个月,以组织及参与非法占领行动。有市民指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有责任监察受其资助的院校(资助院校)审批教职员暂停教学工作事宜,以及处理干犯刑事罪行的教职员的人事政策,以确保各院校有良好的管治和善用公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教资会有否向资助院校了解其审批教职员暂停教学工作申请的机制,包括在何种情况下会批准申请、暂停教学的最长时限,以及各院校会作出什么安排,避免对学生学习及院校运作造成影响等;若有了解,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教资会有否要求资助院校评估其教职员暂停教学工作对院校运作及公帑运用等方面的影响;若各院校有进行评估,详情为何及有何减低影响的措施;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日后会否进行评估;

(三)教资会有否要求资助院校检讨批准教职员暂停教学工作以组织及参与非法占领行动的做法是否恰当,以及是否符合善用公帑原则;若有检讨,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要求资助院校进行检讨;及

(四)教资会有否了解资助院校现时的人事政策如何处理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的教职员,包括有关教职员的教席及薪酬福利的安排为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均是根据本身法例成立的独立自主机构,各自设有校董会。教资会的《程序便览》订明,院校无论在制订课程与学术水平、甄选教职员与学生、提出与进行研究,以至内部调配资源等方面,均享有自主权,并为此负责。然而,教资会的《程序便览》同时指出,自主权不代表院校可罔顾公众利益或各界批评。事实上,有鉴於各院校获政府及社会人士提供庞大经费,以及高等教育对整体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和公众关注各院校的运作,诚属合情合理,更属应有之义。因此,政府及教资会一方面致力维护各院校的自主权,同时亦要求院校就其运作保持透明度和向公众问责,确保院校所得的经费用得其所,符合学生和社会的最佳利益。

  近期社会上对有大学教职员涉及组织及参与非法活动而有广泛关注。当局强调,香港是法治之都,对有关的非法行为,包括背后的组织策划,执法部门定会依法严正处理。另一方面,政府及教资会亦因此收到不少涉及大学内部管理事宜,包括有关教职员的工作安排及纪律事宜的投诉,我们已将投诉转交相关院校,要求相关院校认真处理,以及交代如何跟进这些投诉。

(一)至(三)根据资助院校提供的资料,各院校均有内部机制、规则和程序处理教职员的休假申请及相关工作及教务安排。教职员必须履行合约的职务要求,而可享有的休假应符合相关劳工法例最低要求,并以雇佣合约形式订明。所有休假申请均须经过审批;在审批教职员的休假申请时,院校会充分考虑本身的职务需求及其他因素,并确保有关部门会作出适当及相应的工作安排,包括代课、补课、调整职务安排或时间表、安排合教等,以保持正常的课堂教学活动,及减低有关人员休假对院校的教与学、研究和其他运作的影响。一般而言,各院校有不同类别的休假制度,例如年假、病假、产假、会议/工作假期、无薪假期等。视乎假期的类别,假期申请有不同的申请要求及审批程序,包括得到指定的主管人员的批准和有适当及相应的职务安排。假期申请会受制於该类假期的最长时限,如有需要,院校会根据个别情况考虑批核无薪假期。

  在符合上述机制和程序下,院校自行处理教职员的休假申请及相关工作及教务安排,教资会并无特别就此作出规定。然而,教资会的《程序便览》订明,教资会有责任向政府和社会人士保证各教资会资助院校的运作及教学活动既保持优良水准,亦符合成本效益。如有需要,教资会可就与院校运作有关的问题表达关注,要求院校正视和作出跟进。

(四)根据资助院校提供的资料,各院校均有内部机制、规则和程序处理教职员的纪律事宜,包括处理教职员被裁定触犯刑事罪行的个案。一般而言,院校会考虑个案性质及严重程度,作出适当的跟进。如有需要,院校会启动纪律程序,按个案性质和严重程度由适当职级的人员、调查/纪律小组或委员会处理,包括进行调查和聆讯等。在处理个案时,院校会给予有关教职员澄清和回应的机会。视乎调查的结果,院校会按照既定的人事政策和指引,以及雇佣合约下的条款和规定采取适当的行动或处分,包括终止聘任。各院校亦设有上诉机制,确保裁决公平公正。所有相关人员均须遵守保密准则,而有关的纪律行动均会妥善记录及存档。



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