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就议员访客使用立法会综合大楼设施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议员今日(十二月二日)就议员访客使用立法会综合大楼设施,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我要向大家报告今早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讨论了有关议员访客使用立法会为议员所提供的设施的问题。

  首先,在先一段时间,行管会接到一些投诉,指出在议员办公室的一些楼层,有许多议员的访客逗留,有时通宵在这大楼里,有时人数亦相当多,同时亦曾发现有些访客在楼层的走廊睡觉,亦有在楼层的会议室内放置床铺休息。行管会和秘书处已经处理了这件事,向有关的议员提出之后,在走廊睡觉和将床铺放置在会议室的情况已经没有再发生了。

  今日的讨论中,行管会亦决定了须加强一些管理,譬如会规定同一位议员在一个星期内,可以用他所属楼层的会议室的时间。我们认为需要有一个上限,避免同一位议员长期占用会议室设施。我们亦规定,议员使用会议室之后,他留在里面的物资应该要全部清理和带走,避免好像我们收到的投诉所指,有一些床铺放置在会议室,以及有一些杂物放在那里,占用了那个地方。

  我们亦留意到,因为有些访客留在大楼的时间很长,所以行管会亦谈过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应该规定由午夜十二时至第二天早上六时这段时间,访客不应该留在大楼内,除非有议员在场。因为我们是没有规定议员留在这大楼,留在办公地点的时间。如果议员有理由要在这里留至深夜,他有客人在这里,有事务需要去处理,我们亦不能不容许议员这样做。但过去的一段时间,发生过议员本人不在,只是通过议员助理带一些访客入来,就整晚通宵在这里,我们认为这个(情况)以后不应该发生。

  我们亦曾考虑对访客的规定,(访客)原本只能去接待他的议员(所属办公室)的楼层活动,但许多时议员助理会带着访客到其他地方。而现在我们的安排,议员助理是可以去到其他的楼层,我们考虑过是应该避免这个情况发生。为了加强管理,亦规限议员助理只应该在(所属)议员(办公室)和有关(楼层)的会议室,或者五楼的活动场地出入,不应该去其他议员(办公室)的楼层。这些是关于处理较早时我们收到的一些投诉,行管会(作出跟进的)一些做法。

  此外,我们昨天亦收到一些投诉,包括来自议员和公众人士,指出在前天的晚上,当学联和学民思潮在外面公开呼吁示威人士包围政府总部的时候,有这两个团体,即是学联和学民思潮的一些核心人物进入了立法会大楼,而且逗留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我们收到一些市民的投诉和查询,问立法会大楼是否容许这些策动或组织包围政府总部活动的人士进入,利用立法会的场地及设施去进行这些策划的工作。行管会想提醒所有议员,立法会大楼为议员及其访客所提供的场地及设施,应该只用来进行与立法会事务直接有关的活动。我们所有场地及设施,议员以及其访客只应该用来进行与立法会工作有关的活动。

  但是,我们亦理解,要落实这个规定,主要是要靠议员本身的自觉性。因为议员带了访客进来,去到他们的办公室,或者去到他们楼层的会议室,无论行管会或秘书处,都不可能监察他们是否真正进行与立法会工作有关的活动。行管会提醒所有议员要注意这一点。

  至于有市民问,亦有传媒朋友问,我们是否有制度不准某些人进入大楼?有人问我们是否有一张「黑名单」?「黑名单」上的人是否不准进入大楼呢?我们以往曾经试过,在6月份连续几个星期财委会(财务委员会)开会的时候,大楼外有很多公众人士集结,而且发生过冲击立法会大楼的情况。那时候,行管会曾经做过决定,禁止有几个曾经证实参与过冲击或者协助冲击的人士进入大楼。这些人士亦包括个别的议员助理。在风险比较高的日子,即财委会开会当天,禁止这些人士进入大楼。因为当时行管会考虑,觉得如果容许他们进来,他们利用在大楼活动的自由,是会增加了大楼受冲击的风险,(当时)是出于这个考虑。而那些人士本身因为冲击大楼或者协助冲击大楼而被警方拘捕。我们很清楚,有一个我们认为合理的原因,去相信容许他们入来会增加我们的风险。

  除此之外,如果由议员带入来的访客,我们没有什么理由拒绝他们进入,只要是符合所有访客进入大楼的其他规定,譬如人数的限制、正如刚才所说今日我们讨论过的时间问题,我们是没有理由,亦不可能去禁止议员招待他的客人进入大楼。前晚发生的事件亦是这样的情况,秘书处及保安组的同事是没有一个理据去制止任何这些人士,作为议员的访客进来。当晚招待这些访客的议员亦在场,整晚也在大楼内。但我们今早讨论时,想一再强调,想提醒议员,使用大楼的设施只应该做与立法会工作有关的事情。

  另外,有个别的议员,在过去一段时间,实际上是违反了行管会有关使用大楼设施的一些规定。譬如5楼的活动室,规定只准议员使用,访客不应内进。我们发现有两位议员曾经带领访客进入活动室,并使用内里的设施。又譬如刚才所说,在会议室内,不应放置床铺这些物品,亦有议员这样做。今早行管会决定,会向有关议员发出警告信,提醒他们不应该再做这些事情。这是今早大致的讨论内容。



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