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保障职业安全及雇员权益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保障职业安全及雇员权益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一再感谢潘兆平议员提出今晚这个动议、邓家彪议员及陈健波议员的修正议案,以及刚才有另外八位议员提出很多有用及宝贵的意见。我重申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保障雇员的职安健及工伤权益。

  潘兆平议员在原动议建议政府成立专责委员会,检讨有关职安健及雇员补偿事宜的政策;陈健波议员在修正案中建议政府检讨目前工伤工人的康复政策。我想指出,行政长官在《竞选政纲》中倡议成立包括劳、资双方及劳工处代表组成的专责小组,进行有关研究。为此,政府已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讨论如何落实此项政纲项目。工作小组除了详细检视现行雇员补偿制度及投购雇员补偿保险的情况外,并就改善有关保险、赔偿、治疗及康复服务等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提出建议,让有关政策局/部门/机构进一步考虑有关跟进事宜,初步预计可於明年上半年公布下一阶段工作。

  此外,劳工顾问委员会(简称劳顾会)辖下设立了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成员包括雇主、雇员、专业团体以及政府代表,就检讨香港的职安健标准、工作安全守则及改善现时执行职安健法例制度等向劳工处提供建议。委员会一直以来就业界关注的职安健议题,特别是建造业的职安健问题,给予宝贵意见,协助政府制定适切的政策和措施。

  我现在扼要回应议员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提升职业安全
──────

建造业

  首先,在建造业的职业安全方面,劳工处联同业界及职业安全健康局(职安局),制定多项的应对措施,争取从源头防止意外的发生。这些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巡查及监察力度。劳工处除了每年进行5万多次恒常的地盘巡查外,会不时针对高危工序,例如高处工作、电力工作、隧道工程、吊运作业等,进行特别执法行动。劳工处在过去两年已加强巡查建筑地盘及严厉执法,以遏止不安全的作业。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们现在见到有违法时,不会再有任何宽限或警告,我们是即时检控的,如果是严重的,我们甚至会发出停工令。此外,劳工处透过加强联系大型工程项目倡议人,敦促承建商就涉及高风险工作,加强地盘的安全管理系统。劳工处也会继续敦促承建商及地盘管理人员在工程设计、招标和施工前的部署及施工期间,及早把工作安全元素纳入施工方案与设计,以便更有效地从源头处理系统性的安全风险。

  第二,聚焦减低系统性风险。劳工处加强了分析建造业严重意外背后的系统性风险,以制定针对性的巡查执法行动、举办主题式的安全研讨会,以及制订安全工作守则等。劳工处今年已就高危工序举办了多个安全研讨会,并发布了系统性的安全警示,以敦促承建商、雇主及安全从业员采取适当的系统性安全措施。此外,劳工处联同建造业议会,在今年年中分别发布了新的指引及修订相关工作安全守则,以保障工人在竹棚架上进行外墙工作时的工作安全。劳工处已进行特别执法行动,敦促业界遵守新的工作安全守则。

  第三,强化建造业职安健的赏罚制度。首先,劳工处联同职安局推出了不同的资助及安全认证计划,包括於二○一二年六月为装修及维修业推出一个「职安健星级企业」安全认可计划,向业内的中小型承建商,提供安全培训、资助购买防堕设施及进行安全审核,并与保险业合作,向获得安全认可的竹棚架承建商提供雇员补偿保险费最高半价优惠。现时一名搭建竹棚的大工每年的保费约为12万元,若竹棚公司取得安全认可资格,每名大工每年最多可节省约6万元的保费。截至今年十月底,已有23间装修及维修中小企获得安全认可资格,另尚待审批申请的企业共41间。此外,我们去年四月推出了另一个资助计划,鼓励中小型承办商购买合规格的流动工作台,以提升业界的工作安全,取代危险的A字梯。截至今年十月底,职安局已批出1 470宗申请,约16 000名工人受惠。

  在提高刑责方面,劳工处会提交充分的资料供法庭作为判刑的参考,包括有关意外的严重后果、相关意外的上升趋势、同类案件过往最高的判罚纪录等,并会视乎个别案件的情况,在有需要时要求律政司考虑就定罪及罚款向法院提出覆核或上诉。我们留意到在过去一年,法庭就建造业致命工业意外违例的罚款较过往有显著的增加。

  第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训练。劳工处联同职安局及业界相关机构,每年举办「建造业安全奖励计划」,以提高建造业雇主及雇员的职安健意识。劳工处亦与工会合作,举办工地安全演讲,面对面向工人讲述意外的成因及防止方法,特别是意外对家庭所造成的创伤,我们邀请一些在工伤、甚至乎是致命意外中的家属到地盘谈他们的创伤,这是很有用的,反响是很正面的。劳工处也不时修订「平安卡」的内容,例如加入工人从高处堕下、吊运、触电等严重意外的个案分析。劳工处亦会继续透过手机发放「职安警示」向业界通报严重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餐饮服务业

  在餐饮服务业的职业安全方面,劳工处会继续和业界合办全港性的大型「饮食业安全奖励计划」。职安局去年六月推出「饮食业优质职安健企业先导计划」,藉此提高饮食业员工的职安健意识,及改善工作场所的安全及整洁水平。通过审核的企业,除了可获得安全认可证书外,并可获资助购买防滑鞋及防切割手套。截至今年十月底,已有800多间食肆参与计划。另外,劳工处制作了新一辑关於餐饮服务业工作安全的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并已在今年二月推出。

货柜处理作业

  就货柜处理作业的职安健,劳工处除定期派员到各货柜码头进行巡查外,每年均会进行特别执法行动,敦促持责者遵守职业安全健康法例。如发现有违例情况,会提出检控及发出法定通知书。劳工处已就码头工人用膳、如厕及台风或恶劣天气的工作安排,敦促有关货柜码头公司作出改善。此外,劳工处不时为有关的业界人士举办货柜处理作业的职安健讲座,以加强业内人士的职安健意识,内容包括关顾新人工作安全、交通管控、预防筋肌劳损的方法及意外个案分析等。

职业司机

  邓家彪议员和王国兴议员刚才亦对职业司机的职安健表示关注。司机驾驶时的安全涉及多项因素,包括汽车和道路的设计和保养、司机的驾驶技术、安全设备的使用,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行为等,这些事宜现由道路交通法例作出规管,职业司机的雇主在实际情况下难以监督司机在驾驶时的态度。因此,《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并不包括车辆的司机座位。尽管如此,有关条例保障受雇司机在非进行驾驶工作时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在工伤补偿方面,《雇员补偿条例》适用於受雇的职业司机。雇主不能自行把属下职业司机列作自雇人士而逃避其在该条例下所应履行的责任,包括支付雇员因工受伤的补偿,及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的责任。

保障雇员权益
──────

检讨职业病的保障范围

  劳工处在考虑是否将某一种疾病列为劳工法例下可补偿的职业病时,会参考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准则,以及本地的疾病模式及其他有关因素。即使雇员所罹患的疾病并非《雇员补偿条例》内指明的职业病,只要雇员能就个别情况证明是在受雇期间因工作意外导致身体受伤或死亡,亦可申索补偿。目前,由於流行病学证据证明了某些肌骨骼疾病(例如前臂腱鞘炎)明显与特定的职业有关(即涉及体力劳动、或手腕频常活动或反覆动作的职业),我们已把这些疾病纳入《雇员补偿条例》的职业病的附表内。至於腰背、颈膊和上肢疼痛、下肢静脉曲张等疾病则源於多种因素,除了可能由工作引致外,也可能由其他因素导致,包括一些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例如个人的生活及饮食习惯、年龄、病历、家族史等。因此,这些健康问题并不符合职业病的定义。劳工处会按既定机制,不时检视有关法例的涵盖范围。

改善工人的工伤保障

  劳工处一直高度关注改善工人的工伤保障,最近按既定机制,我们检讨了《雇员补偿条例》、《肺尘埃沉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及《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的补偿金额。劳工处在考虑了过去两年的工资和物价变动及其他相关的因素后,建议上调合共18个项目的补偿金额,增幅介乎5.73%至44.44%,以便为工伤雇员及职业病患者提供合理的保障。劳工处在取得劳顾会的支持后,已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将有关建议提交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讨论,并获得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支持。我们计划於二○一五年年初向立法会提交修订建议,希望有关修订可早日获得通过,以便尽快实施相关调整。

  设立「中央雇员补偿基金」的建议在今日的动议辩论中带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课题,我们亦在好几年前正如几位议员所说有过充分的讨论,我们一定要审慎考虑这个建议可能会带来的种种问题。有关建议的其中一个主要论据,是部分高风险行业的雇主难於在私人市场上投购劳保。为协助部分高风险行业的雇主在市场上投购劳保,以改善高风险行业工人的工伤保障,事实上保险业界已於二○○七年五月在劳工处的协调下推出「雇员补偿联保计划」。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於二○一一年八月首次启动其后援市场的功能,直接承保及发出劳保保单予在投购劳保方面遇到困难的雇主。截至二○一四年十月,由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直接承保或由个别保险公司成员承保的个案共有608宗,为有关雇主提供了最终的保险保障。鉴於现时的私营劳保模式在强制性劳保规定下行之有效,亦更能切合香港的实际情况以保障受伤工人的权益,现时实不宜对既有机制作出重大改变。

  至於邓家彪议员提出有关工伤及职业病申报的建议,我想指出《雇员补偿条例》订明雇主呈报雇员意外事件的责任,雇主如没有合理解释而逾期或未有向劳工处呈报雇员的工伤事件或职业病,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

  劳工处亦与保险业界合作推出「自愿复康计划」提供额外途径,让受伤雇员(包括高风险行业的受伤雇员)透过保险公司的安排,免费使用私营的复康护理服务,帮助他们早日复原,并在安全的情况下早日重返工作岗位,缔造雇主、雇员和保险公司三赢的局面,这对整体社会也有裨益。现时参与「自愿复康计划」的保险公司有16间。由计划於二○○三年三月开始实施至二○一三年年底,已有超过12 700宗工伤个案的雇员参与了计划,其中约三成的个案涉及建造业。有关计划确实为受伤工人提供了一个额外的保障。

  邓家彪议员亦在刚才的发言里对於海上工程的工作安全表示关注,我想指出,海事处是会根据现时相关的海事法例要求工程的负责人为在船上进行工程的工人提供适当的防护衣物及装备,并一定要设置足够的救生配备。另一方面,劳工处亦根据相关的职安健法例要求东主或承建商,评估在岸边或在水上进行建造工程的工人是否有下跌或遇溺的风险,及需要在有相关风险的工作地点设置稳固的围栏及防止遇溺的救生设备,及要求雇主确保在工作时有遇溺风险的工人一定要穿救生衣。海事处和劳工处已经分别就有关的法例制定工作守则,两个部门亦会采取联合特别行动,巡查在海上工作地点进行建造工程的工作安全情况,若发现有违例情况,我们一定会依法处理。另外,建造业议会亦会联同海事处和劳工处制作安全海报,并在十二月四日举办大型的海上建造安全研讨会,推广海上工作安全意识。

总结
──

  过去十多年,职业安全状况在各界共同努力下取得持续的改善。然而,近一、两年有大量建筑工程陆续开展及伤亡数字有所上升,情况令人关注。但我有信心,通过雇主、雇员及政府齐心合力,我们一定能克服挑战。政府会继续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与业界持份者共同促进职安健的整体水平。

  主席,政府十分关注雇员的整体保障。一直以来,政府都会因应香港社会的转变和经济发展步伐,以及实际情况所需,不时检讨劳工法例,以确保这些法例可赋予雇员的保障能与时并进,同时又能兼顾雇主的负担能力。我们会继续以开放的态度考虑各项有关雇员职安健及权益的建议,并继续留意社会及各方面的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适时作出检讨和改善,以期在保障雇员职安健及权益和雇主的承担能力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多谢主席。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