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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记者会开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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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记者会的开场发言:
 
  昨日与今天,警方全力协助旺角禁制令的原告人和执达主任在旺角亚皆老街及弥敦道执行禁制令。警方亦依照昨晚发出的新闻公报行使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行动清除旺角一带堵塞公共道路的障碍物,地点包括臆兰街与亚皆老街交界、西洋菜南街与山东街交界,以及弥敦道与山东街交界。
 
  大家在电视画面或报章上都可看到,有非法堵路示威人士罔顾法纪,公然藐视法庭禁制令,阻碍原告人和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其后,警方应执达主任的要求采取行动,协助执行禁制令,拆除路障,驱赶及拘捕继续非法霸占道路的示威人士,期间遇到强顽对抗。在这两日执行禁制令期间,警方共拘捕了五十五人,年龄介乎十四至六十九岁,涉嫌「刑事藐视法庭」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
 
  昨晚,有大批示威人士在臆兰街非法集结,其后更转到上海街、山东街、新填地街及渡船街一带非法集结,四处堵塞道路,用大批铁栏及木块制造障碍及引起混乱,更有人把竹枝、杂物掷向警员,与在场警务人员对峙。警方於是采取果断行动,驱赶及拘捕非法集结人士,以维持公众秩序及保障公共安全。期间共拘捕九十三人(八十九男四女),罪名包括「拒捕」、「行为不检」、「藏有攻击性武器」、「非法集结」、「袭警」及「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等。其中,警方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拘捕一名持有斧头、铁锤及铁笔的男子。警方会严正调查所有案件,根据所得的证据作出检控。於这两天的行动中,有二十二名警务人员受伤。对於有警方在执行职务其间,有激进的示威者以暴力冲击警方,破坏社会秩序,公然藐视法庭命令,冲击法治,警方对这些违法行为予以谴责。
 
  我留意到有人企图误导公众,说警方在没有预先警告情况下就进行推进及使用不必要的武力,我要在此澄清,这个说法完全不正确及无事实根据。在昨日的行动期间,警方已在现场曾多次透过现场广播及展示警告横额不断呼吁,劝喻及警告示威人士离开,并给予足够时间给在场非法集结的堵路者离开,但现场人士都不听从。
 
  我要强调,警方已多次声明,如有人堵塞已重开的道路,或企图堵塞其他道路,警方是有责任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果断行动,维持公共秩序。警方有决心及有能力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
 
  但十分遗憾,有人以臆兰街非禁制令范围为借口,以开脱非法集结的事实,号召更多人到旺角霸占道路及抗拒警方执法,这是满口歪理及不负责任。一些激进示威者和滋事份子继续煽动其他人冲击警方防线,不断叫嚣辱骂警察,与在场的警务人员发生激烈推撞,用雨伞、杂物、水樽、粉末掷向警务人员。这些激进示威者和滋事份子公然挑战法律,亦罔顾大众市民的意愿及福祉,继续到处流窜,堵塞不同道路及扰乱秩序。
 
  这些激进示威者和滋事份子对警告视若无睹,仍然非法集结,堵塞道路,并以暴力继续冲击警方。警方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於是采取果断行动,施放胡椒喷剂、催泪水剂、及使用警棍,以最低武力制止该等暴力及违法行为,驱赶及拘捕有关人士。
 
  警方重申禁制令是由法庭发出的严肃命令。我呼吁示威人士不要以非法的手段表达诉求,这是大众市民不会接受的。若有人堵塞已重开的道路或其他道路,扰乱社会秩序,警方是有责任采取果断行动,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维持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现时已开通亚皆老街及弥敦道的行车线。如有任何人计划或企图再霸占其他道路及地方,警方定会严正执法。开通道路的行动,如有需要警方会持续进行。
 
  我重申,警队是有决心、有能力,严正执法,以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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