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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保障职业安全及雇员权益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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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保障职业安全及雇员权益议案的开场发言:

代主席:

  我首先感谢潘兆平议员提出保障职业安全及雇员权益的动议辩论,以及邓家彪议员及陈健波议员的修正议案,让我们有机会阐述政府在职业安全健康(职安健)及雇员补偿政策的工作。

职业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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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的职安健法例及规则,订明雇主及雇员必须遵守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标准及遵守方式。此外,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地点、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以及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雇主也有责任评估工作地点的风险,并需因应不同的情况,制定适当的安全措施。若发现雇主违反工作安全规定,劳工处会提出检控,以及发出「敦促改善通知书」或「暂时停工通知书」,即所谓「停工令」。

  政府非常关注本港的职业安全及健康的情况。二○一四年上半年,各行业的工业意外数字为5 463宗,较二○一三年同期的5 669宗下降了3.6%;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亦由18.8下降至18,降幅为4.5%。然而,建造业的意外数字在二○一四年上半年录得1 533宗,较二○一三年同期的1 439宗上升6.5%,情况令人关注。

  随着近年大型基建工程以及大量旧楼维修工程陆续展开,加上建造业预计未来数年继续蓬勃发展,投身建造业的人手不断增加,建筑地盘的工人数目已经由二○○九年的五万多人上升至今年上半年的八万多人。这些发展对建造业的职业安全带来挑战。今年截至十一月中发生了25宗致命工业意外,其中20宗是在建筑地盘发生,政府对此情况高度关注。此外,餐饮服务业是工业意外数目最多的行业;而二○一四年上半年,货柜处理业发生了三宗致命工业意外。劳工处会继续加强巡查执法、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三方面的工作,并透过资助计划,致力减少各行业的工作危害。

雇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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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雇员补偿的层面,现行有关雇员补偿的法例列明52种受保障的职业病。劳工处会继续参考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准则及本地的疾病模式等因素后,在有需要时,更新《雇员补偿条例》有关职业病的附表。此外,即使雇员所罹患的疾病并没有列于该条例中,只要雇员能就个别情况证明是在受雇期间因工作意外导致身体受伤,也可以申索补偿。现行法例亦规定雇主在工伤意外发生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呈报事件。雇主如没有合理辩解而逾期或未有向劳工处呈报,或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

  政府非常关注高风险行业雇员的工伤补偿和保障。为协助高风险行业的雇主投购劳保,保险业界推出了「雇员补偿联保计划」,作为劳保的后援市场。至于在工伤复康方面,现时受伤雇员可使用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及诊所提供的综合性治疗及复康服务。劳工处亦与保险业界合作推出了一个名为「自愿复康计划」。我会在总结发言时进一步阐释有关计划的内容。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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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主席,政府会继续因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要和经济发展,不时作出检讨,与时并进。我在听取各位议员发表意见后,稍后会作一个比较扼要而详细的回应。

  多谢代主席。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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