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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具房屋发展潜力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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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方刚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本年一月提交本会事务委员会的文件中表示,已物色到152幅具房屋发展潜力的用地,并预计在未来五年(即二○一四/二○一五至二○一八/二○一九年度)内推出发展,以提供约215 000个住宅单位。然而,当局须修订该等用地的相关法定图则,以更改土地用途和增加发展密度,然后才可用作房屋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152幅用地每幅的位置/地址、面积及原来用途(按区议会分区顺序在附表一列出);

(二)该152幅用地预计可提供的215 000个住宅单位,按房屋类别(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私人房屋)及区议会分区分类的数字(在附表二列出);

(三)修订该152幅用地的相关法定图则的进度为何;当中有多少幅用地可按原先预计的进度进行住宅发展,以及该等用地可提供的单位数目为何;及

(四)除了该152幅用地外,政府有否物色到新的具房屋发展潜力用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一四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以470 000个单位作为未来十年的公私营房屋的总供应目标,而公营房屋(包括公共租住房屋和资助出售房屋)将会占供应的六成。对政府及社会整体来说,要达致新房屋供应目标无疑是一大挑战。

  为增加土地供应以应付香港的房屋和其他发展需要,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增加短、中及长期的土地供应。然而,开发新发展区及填海造地等中长期土地供应工作所需时间相对较长。因此,短期而言,我们必须在已发展区内及边缘位置寻找具潜力改作住宅或其他没有迫切需要的社会设施的用地,以及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增加用地的发展密度,以有效地运用我们珍贵的土地资源,回应社会需要。

  就改变土地用途而言,正如发展局於二○一四年一月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所述,政府已物色约150幅用地具潜力改划作公私营房屋发展,如果能顺利进行改划,预计可以在未来五年推出,提供逾21万个单位,当中超逾七成为公营房屋单位。然而,要改划这些用地作住宅用途及增加其发展密度,须顾及一系列实际规划因素,包括交通和基建容量、社区设施和休憩用地的提供、相关技术限制、当区的特色和现时的发展密度、对当区环境的潜在影响,及景观和空气流通影响等。相关部门正全力尽速持续进行有关工作,务求将用地尽快拨作房屋发展。

  就问题的各个部分,谨回覆如下:

(一)及(二)发展局已於二○一四年一月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载列150多幅具房屋发展潜力的用地在香港18区的分布情况(见附件)。虽然大部分用地仍需进行进一步技术研究以确定可行性及落实规划参数(包括用地面积、地积比率、单位数目等),但为了让区议会能够更了解当区整体改划工作的计划,发展局联同规划署及相关部门陆续就区内用地的整体规划,包括这些用地在区内的大概位置、原来及建议的土地用途地带、建议房屋类型(即公营或私人楼宇)等,谘询有关的区议会。改划工作涉及全港16区;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中,当局已向其中13区区议会交代有关资料,并将适时把有关的用地资料提交予其余的区议会。待谘询各相关区议会后,我们会总结整体情况并在有需要时更新个别用地的计划和资料,再进行相关所须程序。

(三)自二○一四年《施政报告》公布以来,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中,该150多幅具房屋发展潜力的用地当中,有42幅已经开始进行法定改划程序作住宅用途,预计共可提供约37 800单位,其中约57%为公营房屋单位。

(四)现阶段政府正全力进行上述150多幅用地的改划工作。政府仍会继续密切留意土地供求情况,在有需要时再物色及检讨更多有潜力作住宅及其他社会上有迫切需要的用地。一如既往,若能觅得合适的用地,政府会征询持份者的意见。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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