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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队长官及队员招募至明年一月十二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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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安全服务队(民安队)欢迎有志参与各种应急服务及贡献社群的人士申请加入成为长官及队员,截止申请日期为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民安队是根据《民众安全服务队条例》成立的政府辅助应急队伍,首要职责是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提供民间支援服务。

  民安队与本港其他正规部队紧密合作,执行各种应急任务,例如在台风袭港、水灾或山泥倾泻等自然灾害发生时执行应急任务,以及搜救被困山岭的远足人士和协助扑灭山火。

  民安队队员也会在大型公众活动中负责人群管理,以及巡逻郊野公园和远足径。如获调派往民安队少年团,则负责执行管理少年团员及青少年培训等职务。

  申请人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操流利粤语及能阅读中文。申请成为队员的人士须年满十六岁,如未满十八岁,必须获得父母或监护人就有关申请作出的书面同意,而长官则须年满十八岁及具备大学学位或以上。

  遴选程序包括职能及体能测试、中英文书写及阅读测试、面试和体格检验。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在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或之前寄回九龙油麻地渡华路八号民安队总部四楼纪录室。

  申请表格〔CAS 17 (Rev 10/2014)〕可从民安队网页(www.cas.gov.hk)下载或于民安队总部地下接待处索取。如有查询,请发电邮至casenq@cas.gov.hk或致电3651 9383/3651 9375。



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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