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就何秀兰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秀兰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何秀兰议员今天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行政长官有否违反《基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有否涉及利益冲突。我再一次代表特区政府反对这项动议。

  何议员是次的动议,总的来说,仍是环绕梁振英先生在当选行政长官前与UGL签订「离职协议」一事。我必须指出,立法会已多次及充分讨论有关事宜。在十月二十九日的立法会会议上,何俊仁议员就此提出口头质询,我作出了详细的回应。另一方面,毛孟静议员早前动议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授权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有关事宜,该项动议已在十月十七日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以及立法会十一月六日的大会会议,先后被否决。至于何议员现时提出的动议,亦已于十月三十一日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遭否决。

  由于政府已作多次回应,我不打算在此重复有关事宜的来龙去脉。但刚才听了何议员十多分钟的发言,我有一种感觉,就是何议员用了相当充分的想像力,或是戴了有色眼镜般去演绎一份属于商业安排的协议,并引申出来一些没有理据的指控,或是他所形容的扣连事项。主席,在这一节开场发言,我只是想重申几项要点。第一,梁先生与UGL签订的「离职协议」,纯粹是UGL与梁先生作出不竞争协议,确保梁先生离职后不会接受其他竞争对手的聘任、另立公司与UGL竞争,或进行挖角,从而保障UGL作为收购方的利益。正如有议员两星期前在本会辩论时指出,这实属常见的商业安排。第二,UGL 十月九日的声明清楚指出,DTZ Holdings plc和the Royal Bank of Scotland均知悉该份「离职协议」,这绝非什么「秘密合约」,更不涉及什么「秘密付款」。第三,签订「离职协议」后,梁先生从来没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务,UGL亦已发表声明公开确认这一点。第四,《基本法》第四十七条订明,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记录在案。行政会议亦有一套严谨的利益申报制度。行政长官已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制度。

  因此,我认为实在无任何理由按何议员的动议,成立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政府坚决反对这项动议。

  主席,在聆听议员发言后,我会再作回应。多谢主席。



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