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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建筑物碳排放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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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於二○○八年七月推出「绿色香港·碳审计」运动(碳审计运动),并发出《香港建筑物(商业、住宅或公共用途)的温室气体排放及减除的核算和报告指引》,以配合该运动,协助已签署《减碳约章》并成为「碳审计·绿色机构」的公司或团体对其辖下的建筑物进行碳排放审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八至二○一三年,每年参与及退出碳审计运动的私人建筑物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二○○八至二○一三年,每年参与碳审计运动的政府及法定机构辖下建筑物的数目,并按有关的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列出分项数字;

(三)二○○八至二○一三年,每年签署《减碳约章》参与碳审计运动及退出该运动的私人机构的数目分别为何;

(四)二○○八至二○一三年,每年签署《减碳约章》参与碳审计运动的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的数目分别为何;

(五)各个参与碳审计运动的政府部门有否增聘人手及/或聘用顾问公司,以应付进行建筑物碳审计的额外工作;如有,二○○八至二○一三年,每年新增的职位总数,以及有关工作每年涉及的各项额外开支(包括薪金、在职培训、购置器材及外聘顾问等开支)分别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参考政府部门进行建筑物碳审计所获的数据,并采取措施提升有关建筑物的能源效益及减低建筑物的碳排放量;如有,措施的详情及其成效(包括碳排放量下降的统计数字)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此问题的(一)至(四)部分,我综合回答如下:

  政府於二○○八年七月推出《香港建筑物(商业、住宅或公共用途)的温室气体排放及减除的核算和报告指引》,协助社会各界进行碳审计,以掌握建筑物耗能及碳排放的情况,从而发掘减排空间及进行减碳措施,以达致节能及减低温室气体排放。与此同时,我们推出「绿色香港·碳审计」活动,邀请社会不同界别的机构(包括法定机构)参加,希望透过他们对「减碳约章」的认同,鼓励和协助物业管理人员/公司为其建筑物进行碳审计及执行减碳计划。

  至二○一三年,已有超过340个来自地产发展及物业管理业、酒店业、银行业、物流业的机构与及专业团体、大学、非牟利组织等参与「绿色香港·碳审计」活动,并为约500所建筑物进行了碳审计。

  参与「绿色香港·碳审计」活动机构按年数目见附件。

  期间我们并无收到参与机构退出活动的要求。

  与此同时,为推动在政府管理的建筑物进行碳审计,我们於二○○九年四月订定指引,鼓励各政策局及部门就其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政府建筑物定期进行碳审计。政府亦於二○一二年九月开展一项三年计划,为约120所政府建筑物及公共设施进行能源暨碳排放审计。至二○一三年,已有20个政策局及部门为约240所政府建筑物和公共设施进行了碳审计,当中包括约60所政府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已进行能源暨碳排放审计。

(五)个别部门进行碳审计的有关人手及开支一般由各部门的经常性开支所支付。至於在二○一二年九月开展的能源暨碳排放审计三年计划,我们主要透过聘用工程顾问进行有关审计。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完成了约60所政府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审计,所涉的审计开支约412万元。

(六)就已进行碳审计的建筑物,审计报告建议可在能源使用(包括空调、电力设备、自动梯及升降机,以及照明等装置)、废物处理、用水及行为改变等方面推行减碳措施。在提升能源效益方面,我们亦已定下节能目标,规定政府建筑物须在二○○七/○八年大致相约的操作环境下,在二○○九/一○年至二○一三/一四年的五年内把用电量减少5%。最新的数据显示,二○一二/一三年政府建筑物的用电量比二○○七/○八年减少约7.6%,即已超越原先订下的目标。



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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