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三题:香港邮政处理邮件的做法
******************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葛佩帆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某报业集团在本年八月二十九日投寄多封信件,但香港邮政于两个月后把其中九封信件放入一个公文袋并退回寄件人。该等被退回的信件全部已缴足邮费,当中只有一封的收件人地址不完整,另有两封则怀疑曾被拆开再密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邮政的人员在什么情况下会拆开或准许其他人拆开邮件;香港邮政现时有否监管机制,确保不会因邮件被拆开而令当中的个人私隐外泄;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香港邮政在什么情况下会拒绝派递收件人地址完整并缴足邮费的邮件;寄件人有何途径就香港邮政拒绝派递该等邮件作出投诉,以及当局如何跟进投诉;

(三)香港邮政在什么情况下会把收件人地址不完整的邮件,连同由同一寄件人寄出但收件人地址完整的邮件一并放入公文袋并退回寄件人;

(四)香港邮政将未能派递的邮件退回寄件人的程序一般需要多少个工作天;及

(五)香港邮政会否向寄件人解释退回邮件的原因;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邮政一向致力为公众提供稳妥可靠的邮政服务及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就问题提及的个案,署方现正严肃跟进调查。就议员提问的五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香港邮政只在下列情况下开启邮件:

(甲)无法派递而没有回邮地址的邮件会交由部门内的「死信组」处理。当中所有信函会予以销毁,不会开启;而小邮包及包裹会在主管人员监督下开启。如内载可转售物件,会交政府物流服务署安排拍卖,其他物件会予以销毁;及

(乙)所有空邮邮件必须经过X光航空安全检查。如邮件未能通过保安检查,香港邮政人员或会开启邮件作进一步检查。被开启的邮件,署方会以专用胶纸封口,并在邮件上作出标示及由开启人员签署。

  香港邮政就开启邮件有严格的机制及程序,以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在有关程序下,开启邮件只可在一个有进出限制及受闭路电视监察的指定范围内,由专责人员在主管人员监督下进行。

(二)香港邮政一向按址派递注明完整收件地址并缴足邮费的邮件。

  香港邮政设有投诉渠道,顾客可经邮政局柜位、顾客热线电话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署方有既定的机制处理公众投诉,并会认真跟进调查所有接获的投诉。

(三)按一贯处理邮件的程序,香港邮政不会把收件地址不完整的邮件,连同由同一寄件人寄出但收件地址完整的邮件一并放入公文袋并退回寄件人。

(四)如果未能派递的邮件上注有清晰及完整的寄件人地址,香港邮政一般会在收到退回邮件后一星期内把邮件派回寄件人。在邮件量高峰期间,退回程序或需时较长。

(五)香港邮政会在无法派递的邮件盖上「退回」的印章或贴上「退回」标签,并注明原因(例如「查无此人」、「拒收」、「地址不全」或「无此地址」等)。



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1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