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委任司法人员
******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宣布委任二十一位裁判法院司法人员。

  任命包括十六位常任裁判官及五位特委裁判官。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所有任命均於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常任裁判官
-----

  吴重仪、香淑娴、朱仲强、杜洁玲、水佳丽、郑金莲、陈炳宙、李绍豪、周至伟、朱婉仪、陈大为、黄雅茵、黄士翔、苏嘉贤、李家乐和何俊尧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特委裁判官
-----

  喻竞天、莫子聪、梁雅忻、余振邦和林希维获委任为特委裁判官。
 
  其他的司法人员任命,将於适当时间公布。

  获委任的司法人员简历如下:

吴重仪

  吴重仪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七年取得沃尔沃汉普敦大学的法学士学位,一九九八年取得香港大学的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九年及二○○七年分别在伦敦大学及香港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二○○一年在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间在当时的律政署担任法庭检控主任。二○○三年至二○○六年期间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担任经理(法规执行)及助理律师。於二○○二年至二○○三年期间及二○○六年及二○○七年期间获委任为暂委特委裁判官。二○○七年获委任为特委裁判官。

香淑娴

  香淑娴在香港出生。二○○○年於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二○○一年取得香港大学的法学专业证书。二○○三年及二○○八年分别在香港和英格兰及威尔斯获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担任法庭检控主任,自二○○三年起私人执业。二○○七年获委任为特委裁判官。

朱仲强

  朱仲强於一九五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取得沃尔沃汉普敦大学的法学士学位,一九九六年完成英国大律师公会期终试。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分别在英国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九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担任法庭检控主任,一九九五年晋升为高级二等法庭检控主任。二○○七年获委任为特委裁判官。

杜洁玲

  杜洁玲於一九五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八年於英国东安利亚大学取得教育学士学位。一九九四年完成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的法律专业共同试。一九九五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二○○七年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取得认可的调解员资格,二○○八年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取得认可的家事调解员资格。一九九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起私人执业。

水佳丽

  水佳丽於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三年在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二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起私人执业。

郑金莲

  郑金莲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二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六年於北京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二○○九年成为中国委任的见证人员。二○一二年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取得认可的家事调解员资格。一九九四年在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陈炳宙

  陈炳宙於一九六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公开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二○○三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二○○四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二○○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李绍豪

  李绍豪於一九六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二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六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二○○六年在清华大学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取得中国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二○一二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取得文学硕士学位。二○一一年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取得认可的调解员资格。二○一三年在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取得认可的综合调解员资格。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起私人执业。

周至伟

  周至伟於一九六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四年在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起私人执业。

朱婉仪

  朱婉仪於一九七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在英国格拉摩根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九五年在英国西敏大学完成大律师专业课程。一九九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起私人执业。

陈大为

  陈大为於一九七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九年及二○○○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一年起私人执业。

黄雅茵

  黄雅茵於一九七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起私人执业。

黄士翔

  黄士翔於一九七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七年於加拿大麦基尔大学取得商业学士学位。一九九八年完成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的法律专业共同试。一九九九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九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年起私人执业。

苏嘉贤

  苏嘉贤於一九七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八年於香港理工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二○○二年在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二○○三年在英国伦敦法律学院取得专业法律技巧深造文凭。二○一○年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取得认可的调解员资格。二○○二年在英国林肯律师学院获大律师资格。二○○三年分别在香港和英格兰及威尔斯获大律师资格。二○○五年起私人执业。

李家乐

  李家乐於一九七八年在香港出生。二○○○年及二○○二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二○○一年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二○○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六年申请自愿注销认许大律师资格。二○○八年及二○一一年分别在香港及英国取得事务律师资格。二○○三年至二○○六年执业大律师,二○○八年开始执业事务律师。

何俊尧
  何俊尧於一九八一年在香港出生。二○○三年於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二○○四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二○○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喻竞天

  喻竞天於一九七三年在香港出生。二○○五年完成英国曼彻斯特都会大学的法律专业共同试。二○○六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二○○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莫子聪

  莫子聪於一九七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七年於加拿大皇后大学取得科学学士学位。二○○五年在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二○○七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二○一○年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取得认可的调解员资格。二○○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梁雅忻

  梁雅忻於一九七六年在香港出生。二○○○年於加拿大皇后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二○○三年及二○○四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二○一○年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取得认可的调解员资格。二○○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余振邦

  余振邦於一九八○年在香港出生。二○○二年及二○○三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二○○五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公司及商业)。二○○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林希维

  林希维於一九八一年在香港出生。二○○三年於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二○○六年及二○○七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律博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二○○九年及二○一三年分别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及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取得认可的调解员资格。二○一一年成为特许仲裁学会的会员。二○○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於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