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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职业介绍所牌照被吊销或拒绝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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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提醒所有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必须遵守法例,否则会被检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销或拒绝续发。

  劳工处最近吊销了Foreign Domestic Workers Association of America Limited及合美有限公司的职业介绍所牌照。这两间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持牌人分别因劳工处在调查有关滥收求职者佣金的投诉期间,信纳其负责人并非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及未有持有效牌照而经营职业介绍所被定罪。此外,劳工处亦因安保海外雇佣中心的持牌人妨碍司法公正被定罪,而拒绝续发其牌照。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职业介绍所经营者或打算经营职业介绍所的人士,若曾违反《雇佣条例》第十二部或《职业介绍所规例》,或曾因身为三合会会员、欺诈、不诚实或勒索罪而被定罪,或因其他理由而被判断为非经营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劳工处处长可拒绝签发或续发职业介绍所牌照,或将其现有的职业介绍所牌照吊销。」

  发言人说:「任何人士如欲经营职业介绍所业务,必须先向劳工处申领牌照。此外,除法例订明的佣金外,不得因寻求或谋得职业事宜而直接或间接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现时的订明佣金为求职者觅得职位后所赚取的首月工资的百分之十。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或向求职者滥收费用,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五万元。」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或滥收求职者费用的投诉或查询,请致电二八五二 三五三五,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组联络,或亲身前往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海港政府大楼十二楼办理。



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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