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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有关《建筑物管理条例》检讨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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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有关《建筑物管理条例》检讨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民政事务总署在十一月十一日就《建筑物管理条例》(香港法律第344章)(《条例》)的检讨展开了为期十二个星期的公众谘询。我希望藉今日的会议,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

  《建筑物管理条例》提供法律框架,让业主可以组织起来,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大厦。对上一次立法会通过修订这一《条例》是在二○○七年。自此以来,就《条例》的实施积累了新的经验,社会生活变化又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大厦管理工作亦要与时俱进。

  民政事务总署於二○一一年成立了由相关界别的专业人士和持份者代表组成的「建筑物管理条例检讨委员会」,就《条例》进行了全面审视。主席及立法会其他议员亦有参加这个委员会。委员会於去年三月发表了中期报告,我们当时亦向民政事务委员会作出了汇报。

  经详细考虑了委员会的建议,我们发表《建筑物管理条例》检讨谘询文件,邀请市民和持份者,特别是业主提供意见。

  谘询文件提出的建议分为四个部分,涵盖需要修例的建议以及行政措施,亦解释了政府及委员会对於社会人士曾经提出某些建议的看法。

  文件里面提出的主要建议,包括∶鼓励业主更多参与大型维修工程的实施事宜;收紧关於委任代表文书的规定;成立法团所需的业权份数;以及公契经理人的委任、终止委任和酬金安排等。

  关於鼓励更多业主参与大型维修工程的建议,可以较好防止「围标」活动,减少业主之间因维修问题发生纠纷。文件建议在决定进行大型维修工程时,要提高门槛,办法可以有两个∶一个方案是当讨论通过进行大型维修工程时,将会议的法定人数,由占业主总数的百分之十,提高至百分之二十,或者其他较高的百分比;另一个方案是将通过决议所需的大厦份数,由占会议投票份数的百分之五十,提高至例如百分之七十五的比例。

  多层大厦的大型维修工程涉及巨额款项,政府十分重视近年有关於「围标」活动的指控。警方较早前已在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下成立专责工作小组处理,并且透过「复安居计划」同业主和法团联系,积极收集线索。廉政公署亦积极跟进与「围标」有关的贿赂投诉。我们认为重要的是业主方面提高警觉,通过参与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政总署会继续为业主和法团提供各种援助,包括联络其他机构,收集过往一段时间楼宇更新大行动的维修工程费用资料,稍后会尝试向公众人士提供作为参考。

  文件建议的其他内容,我在此就不多介绍,留待同事们回答大家的问题。

  我们稍后会逐一拜访十八个区议会,亦会约见相关团体听取他们的意见。我们鼓励市民大众在二○一五年二月二日之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整理和吸纳意见后,我们会草拟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讨论通过实施。

  多谢主席。



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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