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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覆核后被判更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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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男子因袭击一名控烟督察,在控方申请覆核后於荃湾裁判法院被判处更重刑罚。当中两名分别四十七岁和四十九岁的男子,被判处六星期监禁,缓刑十八个月,并罚款五千元;另一名四十五岁男子则被判处四星期监禁,缓刑十二个月,并罚款三千元。

  有关案件发生於本年四月八日,控烟督察队伍於巡查荃湾梨木树商场期间,一名控烟督察被该三名男子袭击。他们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并於四月二十五日被判罚款一千至二千元。控方认为判处罚款明显不足够,因而提出覆核刑罚。

  徖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一四年共录得八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六十三宗个案,而在五十三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当中,十四人被判即时入狱。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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