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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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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宣布委任下列人士出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期两年:

再度委任委员(任期由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起):
黄凤娴(当然成员)

再度委任委员(任期由二○一四年十二月六日起):
陈家殷
雷永昌医生
吴丽萍教授
黄永恩
杨懿洁
余承章

新委任委员(任期由二○一四年十二月六日起):
林劲丰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感谢七位现任委员继续为管理委员会服务。加上新委任委员林先生的参与,我们相信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有效管理基金,使其运用得宜,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发言人说:「我们亦向二○一四年六月离任管理委员会的周家明先生致谢,他对管理委员会贡献良多。」

  消费者诉讼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在涉及重大消费者利益的个案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消费者循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消费者委员会是该基金的受托人。管理委员会协助消费者委员会管理基金及审核申请。



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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