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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全民制宪,重新立约,实现真正『港人治港』」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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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黄毓民议员提出「全民制宪,重新立约,实现真正『港人治港』」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就黄毓民议员提出的议案和李卓人议员提出的修订案,特区政府认为其基本主张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宪制地位不符,对香港的整体利益并没有好处。政府呼吁各位议员投反对票。

  另外,不少议员围绕特区的政制发展发言,我会作出一些扼要回应:

  社会普遍对按照《基本法》落实普选的目标,是殷切期待的。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时指出,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依法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及处理好二○一六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工作,是中央、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亦是本届特区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月三十一日的《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标志我们已完成政制发展「五步曲」宪制程序中的第二步,正式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在二○一七年开始,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特区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就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办法谘询公众。

  政制发展是非常复杂的议题。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特区政府明白社会上来自不同界别、群体的人士和不同的持份者,对此议题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要有效有序处理这复杂议题,社会各界必须务实、理性及耐心地商讨,推动政制向前发展。

  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是大家的期望。但我必须指出,要成功落实普选,我们必须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基础上讨论,否则只会走冤枉路,白白错过政制向前发展、二○一七年落实「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机会。

  特区政府衷心希望社会各界接受,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内,依法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我们呼吁各界能够继续抱理性、平和、务实、求同存异的态度讨论,只有这样才能收窄分歧,凝聚共识,让大家的共同愿望可以实现。

  多谢主席。



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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