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憃鱼涌小食食肆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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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憃鱼涌一小食食肆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新雄记」,位於佑民街10号地下,由今日(十一月五日)至十一月十八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四月及九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一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去年十二月及今年四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七千五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今年六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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