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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培育资产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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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答覆∶

问题:

  有金融业人士指出,香港是一个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有多间大型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在港营运,但本地的金融机构普遍规模细小和影响力有限,具实力的寥寥可数,以致本地从业员较难得到发展机会。该等人士又指出,香港要提升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除了要善用优势外,还要积极培养本地基金管理人才,以应对其他地区的挑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五年,本地的金融业从业员和机构当中,持有资产管理牌照的数目及百分比;有否考虑按部分金融业人士的建议,成立政府作为中央受托人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核心基金,并交由本地基金经理进行投资,藉此培育本地人才;若有考虑,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金融管理局总裁在一篇文章中指出,香港资产管理业的主要活动当中,约七成只涉及客户关系或销售中介工作,极少涉及资产管理的上游高增值活动(即投资决策、资产配置、研究分析、产品设计及风险管理等工作),当局是否知悉有关详情,包括从事高增值活动的本地从业员数目在过去五年的按年变动;政府会否推出配套政策和措施,以吸引及培训更多本地人才从事资产管理的高增值活动,以及会否向本地从业员提供专业培训的财政支援,以协助他们扩大服务的范围;及

(三)鉴於香港基金管理业务所涉总资产在去年底高达16万亿港元,而内地基金管理业务所涉总资产在本年四月底仅约6万4,000亿港元,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连互通机制和两地基金互认等跨境投资便利化措施带来新机遇,政府会否推出新措施,协助金融业开拓个人财富管理业务,以及协助金融业从业员转型从事有关活动?

答覆:

主席:

(一)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的资料,过去五年,总部设於香港的第9类(资产管理)持牌法团的数目由二零零九年年底约420家,增至二零一四年九月约630家,升幅约50%,而占全部第9类持牌法团总数的百分比则由约58%增加至约62%。详情见附件之表一。

  至於有关本地金融业从业员的相关资料,证监会一向并无按国籍将持牌从业员分类的做法,因为根据现行监管制度,持牌人不论国籍,一律须遵守相同的发牌规定。整体而言,拥有第9类牌照的从业员数目由二零零九年年底约4 980人,增至二零一四年九月的7 670人,而占持牌从业员总数的百分比则由约15%上升至约20%。详请见附件之表二。

  有意见建议为强制性公积金(下称「强积金」)设立「核心基金」,由政府作为中央受托人并由本地基金经理进行投资,以培育本地人才。对於这个建议,我们认为,一如所有强积金计划下的成分基金,「核心基金」应该由证监会注册的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投资。我们认为改由政府作为中央受托人的建议并不符合经济效益,因这安排须设置全新的运作系统,与私人受托人的行政工作重叠,而且我们亦不能低估在短期内让该建议提出的核心基金达致一定规模效益及降低收费的难度。我们要强调,以私营方式营运强积金计划的安排,是经过近三十年反覆讨论后决定落实的。因此,「核心基金」应由市场营运,当然本地业界亦可参与。

(二)及(三)证监会每年均会进行《基金管理活动调查》,调查结果是以参与调查的业界回应者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过去五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基金管理的从业员人数由二零零九年约27 700人,增至二零一三年约31 800人,其中从事销售及市场推广以外的工作,包括资产管理、研究/分析,及买卖/交易的从业员人数,分别由二零零九年约1 200、720及600人,增至二零一三年约1 880、1 230及940人。详情见附件之表三。

  本地的基金管理业从业员传统上较多从事销售及市场推广的工作。我们认同有需要扩展基金管理业的其他领域,以发展香港成为更全面的基金及资产管理中心,从而提供一个适合环境,培训本地业界人才从事销售以外的工作。就此,我们正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扩大离岸基金的税务豁免至私募基金,以吸引更多这类基金来港开展业务,以及引入公司型开放式基金的新架构,吸引基金以香港为注册地,充分发挥香港的基金制造和产品设计的能力,以配合现有的基金分销网络,把香港发展成为全面的基金服务中心。

  就金融业人才培训方面,证监会已於其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的预算中,预留2,000万元资助证券业中介人的培训。另外,财政司司长於二零一四至一五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加强金融业各范畴的专门技术人才的培训,为此,我们已收集不少业界意见。有业界提出要增强年青人对金融行业及有关工作性质及晋升前景的认识、协助年青人尽早接触及投身金融行业,及鼓励从业员持续进修以提升专业能力。我们正循这些方向构思加强人才培训的新措施。

  就协助金融业开拓个人财富管理业务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与业界合作,推动成立了「私人财富管理公会」(下称「公会」),其中一项目标是促进本港财富管理的发展。为鼓励私人财富管理从业员持续发展专业能力,公会於今年六月推出了「优化专业能力架构」(下称「优化架构」),为私人财富管理从业员订立核心专业能力及持续专业发展的基准。新入行人士及从业员,包括转型的从业员,可透过自修及/或修读获认可的培训课程,并且考试及格以达到优化架构的基准,可获得公会负责认证的「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资格。

  金管局亦发出了通告,鼓励经营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的认可机构,采纳「优化架构」。金管局在监管过程中,将会以有否采纳「优化架构」作为评核这些认可机构有否履行职责以确保员工符合专业能力的一项主要因素。

  多谢主席。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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