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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指定七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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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一月三日)宣布,已指定七间银行作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一级流动性提供行*。

  获指定为一级流动性提供行的银行,承诺在香港扩大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庄家活动,以及利用香港平台来推广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金管局则为各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提供20亿元人民币回购协议设施,以支持他们在扩展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庄家活动及其他业务时能更有效管理流动性。

  上述七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是早前通过一个竞争过程选出;参选银行为16间参与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的报价银行,他们都是活跃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机构。一级流动性提供行的遴选按照多项准则,包括有关机构的全球网络、提供离岸人民币资金的能力及离岸人民币市场庄家活动,以及对利用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承诺等。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一级流动性提供行计划的推出,是加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基建的重要一步。一级流动性提供行会增加在香港交易的人民币产品的流动性,他们亦会加强利用香港平台支持他们在世界各地的离岸人民币业务,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是项委任於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生效,为期两年。金管局会定时检讨这个计划的实际运作及成效,并考虑是否有需要优化,包括调整一级流动性提供行的数目及回购协议设施的具体安排等。

* 七间指定银行分别是: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
香港上海丰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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