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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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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两名委员,并再度委任主席及八名现任委员,任期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新委员为丁晨及袁淑琴。郑慕智博士获再度委任为主席,而陈锦荣、周婉仪、何蚎基教授、胡章宏博士、林洁兰博士、李佩珊、李惟宏和麦智明则获再度委任为委员。

  政府发言人说:「过去数年,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付出了不少时间和努力,检讨证监会的内部程序和运作指引是否妥善,以及向证监会提供意见,我们谨此致谢。」

  「我们有信心,新任委员丁晨及袁淑琴凭借她们金融界的背景和经验,将对覆检委员会的工作作出贡献。」

  发言人续说:「我们对即将卸任的委员梁美芬博士致以衷心感谢。她在任期内向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提供了专业及宝贵意见,贡献良多。」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是行政长官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设立的独立委员会,负责检讨证监会的内部运作程序,并确定证监会是否遵从其内部程序,包括为确保行事贯彻一致和公平公正而订立的程序。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的工作,有助确保证监会达致公平而一致地行使规管权力的目标。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来自不同界别,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经验和专长,有助委员会有效地运作。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的工作并不包括与证监会的规管决定和行动相关的事宜,现时已有渠道处理这些事宜,包括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申诉专员和廉政公署的监察,以及就证监会的决定寻求司法覆核。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除了就证监会的运作程序向证监会提供意见外,亦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和发表周年报告。报告载列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对证监会内部运作程序所进行的检讨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郑慕智博士
 
委员

陈锦荣
周婉仪
丁晨
蚎基教授
胡章宏博士
林洁兰博士
李惟宏
李佩珊
麦智明
袁淑琴
 
当然委员

唐家成(以证监会主席身分出任)
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赖应痈(以律政司司长代表身分出任)



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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