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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表香港储值支付产品及零售支付系统建议监管制度谘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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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发表香港储值支付产品及零售支付系统的建议监管制度的谘询总结。

  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联合就建议的监管制度进行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建议的监管制度主要包括设立储值支付产品发牌制度和零售支付系统指定制度,并赋予金管局所需监管及执法权力以执行相关法例。

  透过修订《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新监管制度旨在确保储值支付产品发行人所保存的用户储值金额获得足够保障,并确保香港的创新零售支付产品及系统安全稳健。

  谘询期内,当局收到41份意见书,分别来自业界、公营机构、专业团体,以及其他持份者。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对於回应者普遍支持建议感到鼓舞,也感谢他们提供了宝贵的意见。我们已小心考虑所有意见,并会适当地调整拟议的监管制度。我们认为一个完善的监管环境将有助香港零售支付产品及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并增加使用者对这些产品及服务的接受程度及信心。」

  政府采纳了回应者多项有用的建议和意见,厘定监管制度的范围,发牌准则和条件,以及相关的过渡安排。

  政府正根据谘询结果敲定有关修订条例草案的拟稿,以期在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五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谘询总结文件已上载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www.fstb.gov.hk/fsb/chinese/ppr/consult/doc/consult_emoney_conclusions_c.pdf)及金管局 (www.hkma.gov.hk/media/chi/doc/key-information/press-release/2014/20141031c4a1.pdf)的网页。



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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