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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综合支援服务」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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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十月三十日)公布,为全面照顾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的需要和提供适切的支援,社署将於二○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推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综合支援服务」。

  该项综合支援服务将两项支援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的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即「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租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的特别津贴」及「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购买与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相关的医疗消耗品的特别津贴」)纳入政府恒常津贴之内,并会按服务使用者的需要,由个案经理统筹提供一站式的到户综合支援服务,包括护理、康复训练、个人照顾及照顾者支援等服务,让他们可以留在熟悉的社区中生活。

  社署现邀请任何在社区居住而需要使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或四肢瘫痪人士,申请有关服务。

  综合支援服务下两项现金津贴项目(即「租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特别津贴」及「购买医疗消耗品特别津贴」)的津贴上限各为每月2,500元,发放的津贴额须视乎获认可申索项目的实际费用而定。申请人须为正使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的人士,并须接受入息及资产审查。而由个案经理统筹的综合到户支援服务,申请人(包括上述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则无须接受入息及资产审查。

  社署发言人表示,现时正受惠於上述关爱基金援助项目的人士,经核实受惠资格后,关爱基金将会发放津贴最长至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为使符合资格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在项目恒常化后可继续获发津贴,社署将陆续发信给上述两项关爱基金援助项目的现有受惠人,邀请他们於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递交申请。经核实受惠资格后,其津贴将接续由二○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计算,并会按季发放。同时,社署亦将陆续发信邀请其他可能符合综合支援服务申请资格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递交申请。

  该项综合支援服务将由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及保良局分别在「香港岛及九龙区」及「新界区」两个区域营办。

  有关综合支援服务,包括两项恒常化援助项目的事宜,可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申请人如有查询,可按住址所属区域致电以下营办服务的非政府机构:

申请人住址   营办非政府机构      联络电话
所属区域           
─────   ───────      ────
香港岛及九龙区 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  3959 1700

新界区     保良局          5174 9436/
                     5129 3065



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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