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决议案修正案的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决议案的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陈伟业议员及陈志全议员提出的修订案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延后创新及科技局的成立日期,以及更改新政策局的名称。

延后成立日期
──────

  社会各界,尤其是创新及科技业界,对尽快成立新的决策局以专注带领香港的创新及科技发展有十分强烈以及清晰的诉求。而正如我在开首发言所述,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和工商事务委员会均通过动议,支持尽快成立新的决策局。

  政府在过去数个月全速为相关工作进行准备,以便创新及科技局能尽早成立,使香港能更充分把握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机遇,确保经济能多元地持续增长。有关准备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我们看不到有需要推迟创新及科技局的成立日期。故此,我们反对任何延后成立创新及科技局的建议。

更改新决策局名称
────────

  有关新决策局的名称方面,新的决策局将会从现有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接掌有关创新及科技的政策职能,负责制订政策推动香港的创新及科技发展,并在政府内部统筹相关工作。待新决策局成立后,两个负责创新及科技事宜的政府部门,即创新科技署及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将会隶属新的决策局。

  考虑到新的决策局的政策职能范畴,我们认为创新及科技局这个名称最能准确和清晰地反映新决策局的工作。故此,我希望各位议员能够支持原议案而否决所有修正案。

  谢谢主席。



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