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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违反支付工资的规定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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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智国际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支付工资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三十万元。该公司亦被命令须经法庭向三名雇员支付遭拖欠的款项,合共约三万三千元。

  该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工资予三名雇员,涉及的欠款额共为八万二千三百五十元。

  根据《雇佣条例》,雇主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支付工资,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工资期届满后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任何雇主如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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