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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工作的安全与健康工作守则》修订版今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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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发出《石棉工作的安全与健康工作守则》(「工作守则」)修订版。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发出『工作守则』修订版的通告今日已在宪报刋登。该份『工作守则』是因应《2014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的制定及已于二○一四年四月四日经修订生效的《工厂及工业经营(石棉)规例》而作出相应修订。」

  发言人补充说:「修订后的《工厂及工业经营(石棉)规例》规定:(一)禁止进行石棉喷涂;(二)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绝缘物;及(三)除拆除石棉工作外,禁止进行使用闪石类石棉及温石棉的工序。为配合上述规定,『工作守则』中不再适用的条文已于修订时被删除。劳工处在修订『工作守则』前曾谘询主要受影响的持份者。」

  「工作守则」可在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部各办事处免费索取,以及在该处的网页(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tent2_8b.htm)下载。查询「工作守则」请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



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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