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主席就立法会今日会议法定人数不足导致流会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就立法会会议法定人数不足导致流会,於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各位,我相信大家明白,立法会会议因为出席议员不足法定人数而要流会。这件事,无论如何,我认为公众人士是不会接受的。所有没有出席(会议)的议员都欠公众一个交代,特别是过去一段时间,由於在上一个立法年度若干次会议的一些情况,立法会要处理的事务已积压了一段时间,例如大家见到就有关公众利益的问题进行辩论,这是《基本法》规定立法会议员的其中一项职能,议员曾经要求提出多项有关公众利益的议案进行辩论,但一直没有机会进行这些辩论,是因为有其他事项积压。

  这次(会议)本来应该有两项议案进行辩论,但因为今早流会,在是次会议做不到。我们将议案顺延到下一次(会议),等於令原定在下一次及以后各次会议上的议案,都不能够如期进行辩论。在是次会议上,本来有三项附属法例由议员动议延展其修订期限;而是次会议是提出延展期限的最后日期。由於流会,(议员)就不可以动议延展了。我知道本来有议员想就其中一项附属法例动议修正,换句话说,(议员)不能动议这个修正案。根据「先订立后审议」的规定,三项附属法例(现在)已经不能再进行修订。

  我们因为一早预计本星期立法会会议的议程比较长,所以预留了两天半的时间,即昨天一天、今天一整天及明天上午九时至一时。在这段期间,全部其他立法会委员会会议及活动都要「让路」。本来一些已安排在明天上午召开的会议,都因为召开立法会会议而取消了。

  我想指出,恐怕在今后一段时间都需要这个安排,即是说我们预计往后的立法会会议都很可能要召开两天、两天半或三天。如果会议出现流会情况,就完全冲击所有的安排。对於一些为会议「让路」的活动及其他会议,当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我只能在此再次呼吁所有立法会议员,全体议员都应该以更高的责任感来对待立法会会议,不应该再让会议流会,我认为这是议员失职的行为,我希望好像今早的情况以后不会再次发生。



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