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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青年人的住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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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中文大学早前公布的二○一三年「中大香港生活质素指数」显示,港人的物业「负担能力比率」创12年来新低。九龙区一个约400平方以下住宅单位的售价,相当于一个每月赚取2万元(即全港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家庭14.19年的总收入,该年期高出二○○二年的4.68年两倍以上。因此,高昂的楼价令刚毕业的大学生或新婚夫妇难以置业。有调查更指出,近7成青年人为个人财政而担忧,当中主要涉及置业困难。虽然政府有计划全数资助非政府机构兴建青年宿舍,而首批宿舍单位最快可在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落成,但不少青年人仍然因为置业困难而感到困扰。据报,有越来越多青年人选择移居海外,或会因此导致人才流失,长远而言可能会削弱香港的竞争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考虑实施短期措施以纾缓青年人和新婚夫妇的置业困难,包括向他们提供租金津贴,让他们先租楼后置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考虑实施不同措施以鼓励未婚青年人与父母同住,从而减低他们的置业需求;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参考海外国家有关青年宿舍的政策及申请条件;若有,详情和结论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过去3年,青年人因置业困难而移居海外的数据为何;有否就此问题作出研究;若有,详情和结论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房屋是政府和市民都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政府重视青年人以及社会各个阶层市民的住屋需要,并一直致力为不同负担能力的市民提供不同的住屋选择。

  就梁美芬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为了建立一个有效流动的房屋阶梯,协助青年人和中低收入人士自置居所,兴建「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及其他资助出售房屋单位已是政府房屋政策的常设部分。短期而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于二○一四年年底预售首批约2 200个新建居屋单位。此外,房委会在二○一三年推出「扩展居者有其屋计划第二市场至白表买家」临时计划,让5 000名符合白表资格的人士(当中包括青年人)在居屋第二市场购买未补价的居屋单位,回应社会上的置居需要。房委会稍后会检讨此计划的成效,以决定是否再推出新一轮计划。中长期而言,政府致力达致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提供约8 000个居屋单位的供应目标。未来五年公营房屋单位的兴建工程经已展开,为增加其后五年的房屋供应量,房委会现正联同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决策局,积极在不同地区寻找适合发展居屋的土地。除房委会外,香港房屋协会(房协)亦参与兴建资助出售房屋,让青年人及中低收入家庭有更多自置居所机会。早前房协推出「绿悠雅苑」项目反应热烈,政府已选定一幅位于沙田的土地交予房协作同类发展,预计可提供约1 000个资助出售房屋单位。

  就发放租金津贴的建议,社会上意见不一。我们认为,在现时房屋市场供应仍然偏紧的情况下,若政府贸然向私楼租户提供租金津贴,很大机会刺激租金上升,等同把有关公帑输送给业主,不宜推行。

(二)就房委会辖下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言,现时房委会已有多项安排,鼓励年青一代与年长父母同住以便互相照顾。举例来说,「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以公屋申请人为对象,在申请公屋时,年青家庭可与年长父母或受其供养的年长亲属申请居于任何地区的同一单位,并可比一般家庭申请者提早六个月获得处理。至于现居公屋的年长租户,则可透过「天伦乐加户计划」,把一名符合资格的成年子女及其家庭成员加入其公屋户籍。

(三)鉴于不同海外地区的青年人面对的住屋问题均有所不同,因此,民政事务局制订「青年宿舍计划」,主要是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青年宿舍计划」的政策目标是为了释放非政府机构手中未尽其用的土地的发展潜力,缓和希望独立居住的青年人对住屋的需求。计划亦有助满足部分在职青年对在一段时间内拥有自己居住空间的期望,并提供机会让他们为日后发展作储蓄。在订定政策框架及入住条件时,民政事务局参考了香港的各项资助房屋计划。

(四)香港居民离境时无需向政府申报目的,因此,政府没有港人(包括青年人)移居海外的直接统计数字或各项原因。



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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