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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四题:警务人员会因应实际情况展示警告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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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急切质询及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答覆:

问题:

  上月二十八日,警方在施放催泪弹驱散金钟一带的集会人士前,曾多次向他们展示一面印有「警告.催泪烟」,而另一面印有「速离.否则开枪」字眼的警告横额。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於九月三十日的记者会上解释,该横额可能因现场环境混乱而掉转展示,警方无意向人群开枪。然而,有多张相片显示,警方向集会人士展示多幅该款横额,而横额的两面均有面向集会人士。鉴於有关的集会现时仍然持续,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警方有否立即检讨向示威者展示各类警告横额的机制,包括决定展示何种横额的人员的职级、作出决定的程序,以及未来处理上述的集会时应否停止使用各类两面印有不同字眼的警告横额,以免再度因传递错误信息而引起公众恐慌;若有检讨,结果为何;若否,会否立即进行检讨?

答覆:

主席:

  就郭议员提出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在处理公众活动时,若有参与者作出暴力冲击或扰乱秩序等违法的行为,警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保障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在武力使用方面,警方有严格的准则。现场指挥官会因应当时的实际情况及行动作出一个专业评估,从而作出行动部署,包括应否使用武力及使用何种武力,并确保在使用武力前尽量发出警告,让有关人士有机会遵守警方的指示。为了让参与人士知悉警方作出的警告,除了发出口头警告外,警方亦配备了警告旗帜。警务人员会因应当时的实际情况向参与人士展示警告旗帜。有些警告旗帜会向参与人士表明可能使用武力。

  在九月二十八日金钟一带的非法集结,部分示威人士不听从警方用扬声器作出的多番呼吁及警告,屡次抢夺铁马、以雨伞及掷水樽袭击警员,有组织地刻意尝试冲破警方的防线,严重破坏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这些激烈的冲击行为同时对前线警务人员及集结人士的自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旦警方的防线被前方多排的激进示威人士冲破,大批群众将会冲前,极有可能有人在混乱中被推倒或跌倒,酿成「人踩人」的惨剧,后果不堪设想。现场指挥官因应当时的情况,作出评估及专业判断,决定使用适当的武力,包括施放催泪烟。

  警方在使用武力前曾多次警告集会人士停止冲击,在施放催泪烟前亦多次作出警告,向冲击警方防线的示威人士展示「警告 催泪烟」的警告旗帜,表明即将使用武力的程度。当日使用的有关警告旗帜是双面的,面向冲击警方防线的示威人士的一面是黑色的,印有「警告 催泪烟」的字眼,而背向冲击警方的示威人士的一面是橙色的,印有「速离 否则开枪」的字眼。当时现场的情况极度混乱,展示警告旗的警务人员四面八方都有群众,警方的意向是对冲击警方防线的示威人士展示「警告 催泪烟」的一面。当天警方已作出澄清,强调绝对无意在当日使用枪械发射子弹。

  双面警告旗帜已使用数十年,警方会进行检讨及考虑改善措施,以配合不同的行动需要。

  多谢主席。



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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