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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在金融业实施《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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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亮星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金融发展局於上月就《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发表的政策发展建议报告(报告)指出,金融业各个领域在目前的《安排》框架下,仍然有很多可探索的发展空间,并提出九项具体的政策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与内地当局现时有否沟通机制,定期检讨《安排》在金融业方面的落实情况及进展;如有,详情及最新的检讨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二)有否就报告所提九项建议进行可行性评估;如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落实有关建议的计划为何;如否,会否尽快进行评估?

答覆:

主席:

(一)特区政府一直透过《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他覆盖粤港、沪港及深港(包括前海)等地区的合作平台,推进更多与内地的金融合作项目。自CEPA实施以来,内地和香港一直透过中央及地方层面的常设机制商讨CEPA落实事宜,并在二零一三年增设联合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现行落实CEPA措施的机制。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当局保持紧密合作,做好CEPA的落实工作。

(二)特区政府欢迎金融发展局发表题为有关《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报告,该报告对进一步支持香港银行、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和保险业进入内地市场的发展提出了很多具建设性的建议,当中部分反映了业界一直以来的诉求,亦有正在积极跟进中的项目。自中央政府於二零一一年提出,到「十二五」规划期末,通过CEPA,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特区政府一直与中央政府共同推进有关工作,并因应业界的意见,包括金融发展局在报告中提出的多项具体政策建议,积极与内地相关部门磋商和评估建议的可行性。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相关部委保持紧密联系,透过CEPA及其他区域合作平台,争取让香港的金融服务业进一步进入内地市场,配合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更好地服务内地实体经济,利便内地企业「走出去」,达至互惠双赢。



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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