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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四十五人干犯非法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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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昨晚(十月十四日) 堵塞龙和道与添华道交界马路的人士,虽然警方已多次呼吁他们离开上址,但不获理会,警方遂於今日(十月十五日)凌晨约二时四十五分采取驱散行动。

  昨晚九时四十五分,在特首办外聚集的示威人士突然冲出龙和道与添华道交界的马路,严重堵塞了上址交通,示威人士罔顾自身安全及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期间有人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包括高空掷物、扔下雪糕筒、将渠盖等物品摆放在龙和道上,抢夺警方铁马及制造路障,进一步造成危险和阻碍。因此,警方将事件列作「非法集结」。

  为保障公共安全及维持公共秩序,警方於今日凌晨约二时四十五分,驱散非法集结人士和移除龙和道一带的障碍物,以恢复上址的交通。期间,警方曾作出多次劝喻及警告,包括展示警告横额,但有关人士拒绝听从,并与警务人员推撞,警方使用最低武力,包括用手及盾牌推开非法集结人士,并使用胡椒喷剂,以制止该等罔顾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为。

  行动中共拘捕四十五人,包括三十七男八女,年龄介乎十七至五十四岁,他们干犯的罪行包括非法集结及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所有被捕人士现正被扣留调查。

  另外,在行动当中,有四名警务人员受伤。其中一名警员被示威人士推跌,导致右肩脱靔,另一名警员被示威者雨伞刺伤眼角。另外两名警务人员有身体擦伤。

  龙和道於上午五时四十五分通车。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及示威活动。

  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



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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