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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就立法会会议安排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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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今日(十月八日)就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首个立法会会议的安排,於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各位,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刚才开了一个会议,也邀请了行管会委员以外的议员列席,一共有十多位议员出席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研究行政管理委员会可以为下星期三,即十月十五日,这个年度的第一次立法会会议提供怎样的支援和服务。

  在会议上,议员和委员首先就我今天不召开立法会会议的决定表达了他们的意见。正如大家都知道,有一部分议员反对,也有部分议员支持。我也想趁这个机会再次强调我们作这个决定的基础在哪里。我们并不是要回避所谓有争议性或者敏感的议题。正如议员指出,立法会讨论的许多议题都是在社会上有争议,甚至是有非常大的争议,而不同的市民也很关注,我们从来也不回避。

  第二,我们亦不是顾虑议员在出入这座大楼时,会受到周围聚集的公众人士一些不礼貌甚至是侮辱性的对待。也正如议员指出,作为议员、作为政治人物,面对公众、接受公众人士一些正面也好,反面也好的意见表达,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这也不是我们考虑的理由。

  议员和官员进出大楼的安全,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但这并不是我们唯一考虑的因素,甚至不是我们主要考虑的因素。我很清晰地说,在这座大楼的周围,警务人员没法子进来有效地维持秩序,警务人员不可能进入我们这个范围,按照现场的需要来执行他们维持秩序的职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我们的大会有些议题会吸引许多支持和反对的公众人士来到这里聚集,而我们的议题的辩论亦是相当激烈的时候,那么我们便要评估聚集在周围的这些有强烈意见的公众人士,在没有警务人员维持秩序,而我们自己立法会保安人员亦没有可能做到维持秩序工作的时候,会出现一个怎样的场面。尤其是当有官员和议员要穿过人群,与人群可能会有身体接触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是可能会造成一个混乱的局面。哪些人会因此而受伤,我们是不知道的。我所担心的是会出现这个情况。在没有警务人员维持秩序之下,官员和议员要穿过(人群),步行一段相当长的距离,在人群当中可能会造成混乱情况。

  刚才我除了听到议员对我这个决定的不同意见之外,我邀请了议员和(行管会)委员提出我们有什么措施是可以尽量将我刚才说的那种风险降至最低。现在我们觉得,从刚才的讨论中,我们秘书处亦代表行管会将马上与政府和警方商讨,看看在现时的环境之下,再看看过去的两、三天我们周围环境的变化,可不可以和警方一齐拟订一套方案,有效地处理我们召开大会时,可能在周围集结的人群的纪律及秩序问题呢?我们去尝试与警方商讨,尤其是包括当有官员和议员进出时,如何尽量避免引起混乱的情况,那就可以将风险降低,包括可不可以开通一条车路,可以让汽车抵达大楼内,或者至少非常接近我们大楼入口的地方,使官员和议员穿过人群,步行进出大楼的距离缩至最短。这些是我们会立即手研究可不可以做得到的。但这些做法,这些安排,我们曾经尝试过跟政府商讨,但是不容易,我们到现在为止都未曾能够成功做得到,我们会继续努力。

  刚才在会议上,我提出万一我们什么都做不到,有这个可能性,什么都做不到,而我们周围的环境亦没有任何改善,即维持现状时,那我们有什么选择呢?我提出我们有三个选择。第一个是继续不开会、第二个另觅一个地方开会、第三个不理会太多,继续在大楼开会。

  三个选择当然也有它不理想的地方,但刚才的讨论,从委员和议员的表态,似乎第一和第二(选择)都有很多人反对,没有人赞成我们下星期三继续不开会,或即绝大多数出席的议员和委员都认为,我们十月十五日要开会。另外,所有发言的议员都反对我们迁去另一个地方开会,即认为我们要开会,就应该在大楼开会,这两个意见很清晰。只是剩下第三个选择,就是无论这两、三天跟政府商讨的结果如何,无论周围环境如何,我们就决定下星期三,即十月十五日召开会议。

  当然,我依然不希望因为我们的大会而造成我们周围的场地有一些严重事故,令到某些人士受到伤害,我是有责任要去避免的。既然我们立法会亦有职责,要去履行我们立法会的职能去开会,议员亦支持这做法,在这阶段我只能说,我们会尽力去创造那些条件,使到我们开大会的时候,外面发生严重事故的风险降至最低。我会在我们作了一番努力之后,在这星期稍后时间,或者下星期一早上,再和行政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开会,去研究如何能够最妥善处理好我们下星期三的立法会会议。这是刚才开会后,向大家作出的一个简报。



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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