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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本月稍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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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月三日)表示,《中国香港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将於二○一四年十月九日生效。

  《协定》於二○一二年九月七日签订,将香港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从亚太及欧洲地区,扩展至美洲。《协定》涵盖的范畴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及其他相关范畴。透过《协定》,双方的商家和投资者可享优惠待遇进入对方的市场。

  在香港原产货物贸易方面,智利将取消约占其百分之八十八关税税目的进口关税。另外百分之十关税税目的进口关税亦会在《协定》生效的三年内逐步取消。

  在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智利市场的广泛服务领域,将享有具法律保障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智利的承诺涵盖香港具有传统优势或有发展潜力的界别,如金融服务、电讯服务、各种商业及专业服务、旅游服务、环保服务,以及与创新和科技有关的服务等。

  投资方面,香港的投资者将在智利的指定非服务行业,获得具法律保障的国民待遇。在《协定》生效后,双方将另外谈判一份全面的投资协定,以进一步促进香港与智利之间的投资流动。

  《协定》亦包含促进竞争、便利双方参与对方的政府采购市场、加强清关程序合作及保护环境等条文。

  如欲取得《协定》下出口香港货物往智利的优惠关税待遇,香港出口商须符合优惠产地来源规则和特定规定,详情请参阅工业贸易署发出的贸易通告: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all_in_one/2014/as062014.html。

  有关《协定》的全文及详细资料,可浏览工业贸易署网页(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hkclfta/index.html)。



2014年10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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