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男子因盗窃被判入狱
*********

  一名七十岁中国籍男子今日(九月十七日)因四十项盗窃罪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十四个月十三日。

  案情透露,被告于一九九六年二月至一九九九年一月任职一间香港注册公司的财务总监期间,以不诚实方法盗取公司款项超过港币七百万元,手法包括藉为公司雇员缴交税款或为公司缴付支出账项,夸大应付账项的银码或重覆支取同一账项,然后将涉案款项存入自己的私人户口或以现金支票盗取款项。被告其后离职,该公司整理帐目时揭发事件,遂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向警方报案。

  商业罪案调查科经深入调查后,于二○一四年一月成功将被告从加拿大引渡回港及拘捕,并控以四十项盗窃罪。被告于今年八月四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狱。



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