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就香港保险业风险为本资本框架展开谘询
******************

  保险业监督今日(九月十六日)就拟议的香港保险业风险为本资本框架,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谘询,邀请有关各界,特别是保险业界及专业团体,表达意见。

  在阐释拟议的谘询方案时,保险业监理专员蔡淑娴说:「实施风险为本资本框架旨在使香港保险业界的规管架构与国际要求的看齐,令资本要求与保险公司所承担风险更为相称。」

  蔡淑娴指出:「建立风险为本资本框架并不一定意味需要增加或减少个别保险公司的资本水平。」

  蔡淑娴续说:「谘询文件聚焦在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拟议框架。在基本原则及收集到意见的基础上,保险业监督将制订详细建议,就有关的影响进行量化研究,再进一步谘询业界。所有筹备工作需时最少两至三年,才可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新的风险为本资本制度将会分阶段推出,配合充裕的准入执行期,让保险公司能够逐步符合所有要求。」

  许多司法管辖区的保险监管机构正逐步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在制订风险为本资本框架时,保险业监督已考虑到国际保险监督联会发出的相关《保险核心原则》、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经验,以及本地市场环境。

  谘询文件可於保险业监理处的网页(www.oci.gov.hk)下载。欢迎有关各界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或之前把书面意见寄交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二十一楼保险业监理处,亦可传真至2869 0252,或电邮至rbc_consultation@oci.gov.hk。



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