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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谈政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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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九月二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飞与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大律师公会会面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律政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虽然李飞副秘书长和另外两位官员今日的时间非常紧迫,但我们很开心最终能安排他们与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的代表会面。今次的会面,律师会一共有十六位代表,而大律师公会方面有三位代表。今次主要是谈政改之间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其中一个特别的原因是大家都觉得往后我们要设计第一次的普选制度,当中当然会涉及一些政治问题,但亦有很多法律问题要处理,所以李飞副秘书长特别希望可以和香港两个法律界的代表会面,亦希望往后继续做政改立法工作的时候,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希望可以沟通。其实在两次的会面上,最后大家都觉得这个沟通是好的,亦希望往后可以就这些法律问题可以有其他方式和机会沟通,与大律师公会谈的时候甚至谈到政改以外的其他法律问题,都希望保持沟通渠道。整体来说,无论是与律师会或大律师公会的会面,我个人认为都是非常坦诚,谈得很好。就数个关於政改的议题坦率地交换意见,大家亦认同在政改的问题上,应以理性和务实的态度继续谈下去。大家有什么问题?

记者:刚才大律师公会质疑人大决定的框架有不合理限制,你有什么回应?特首候选人的「出闸」门槛由八分一变成过半数,有否违反《基本法》有关「循序渐进」的规定?

律政司司长:第一,刚才大律师公会就某些问题,特别是二至三人及过半数提出了一些问题,但我理解他们未去到一个定论,指这一定是违反了某些原则,或构成不合理的限制。但我们在会面中亦很坦率就这方面和其他问题交换意见。李飞副秘书长和张荣顺副主任亦有解释他们的看法。而他们解释其实跟昨日两次座谈会上所解释的都是一致的。听完后我相信大律师公会会考虑他们的解释。往后会怎样,可能大家都要作出沟通。刚才这位传媒所问的问题,我想大家应要考虑到,虽然今次人大常委的决定是在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上应该要按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如人数等各方面来做下一次或将来的提名委员会。但大家要明白,人数和组成是一回事,但大家所发挥的作用是完全两回事,所以以八分一和过半数来做比较,我个人认为不是合适的比较,大家亦要看整个选举制度的设计将来会是怎样,特别有一个分别的是,现时的选举委员会做的功能不单是推荐和选出候选人,亦包括选出谁人最终可以做行政长官,而往后的提名委员会只负责考虑推荐和提名,而选举谁人做行政长官,是由香港市民一人一票选出。

记者:大律师公会对人大决定的框架有很多法律上的质疑,政府是否会用这个有质疑的框架进行本地立法?你身为律政司司长,如果在一个有质疑的法律框架上立法,怎样对法律做交待?

律政司司长:我想这位记者朋友误会刚才的情况,大律师公会不是对这个框架有很多法律上的质疑,而是提出了一些问题,希望大家可以考虑。作为律政司司长,我当然完全关心有关的法律问题。但其实所有法律问题,我们里面亦有研究,我们认为现时在法律上这是可以行得通的框架。当然,在政治方面来说,大家可能有不同意见,但在法律上来说,我们认为最终的考虑的其中一个重要观点是是否有不合理限制,我们认为在整体的考虑下,应该没有。

记者:大律师公会说对人大的框架有忧虑以及没有被李飞说服,你会否误解了大律师公会的观点?

律政司司长:刚才在会面上,大律师公会没有说过忧虑,至於他们出来后怎样说,我在这里不知道。如果他们说忧虑和没有被说服,不代表他们最后会有不同的意见,或最后的结果怎样,要看往后大律师公会会不会有进一步的看法。大家可以考虑的是,在法律问题上,可以不同人有不同观点,是不是说大律师公会一个意见说不同意,便是法律上面不可行呢?其实过去亦试过大律师公会的某些意见,最终在法庭,法官亦不接纳。我想很视乎情况,例如大律师公会四月时的意见,有些观点有人同意,有些观点有人不同意。是否他们有忧虑便代表法律上一定不行呢?我相信大家真的要好好考虑一下。

记者:大律师公会表示有忧虑,你会怎样回应这忧虑,协助社会凝聚共识?你不可以不理会这个忧虑。

律政司司长:我们绝对没有说不理,这也是今次为什么有这个会面,原因正是希望利用沟通的方法凝聚共识。刚才在会面上,大律师公会主席说得很好的是,大家有不同意见不代表不能向前走,他还用了一个英文的说法「We can agree to disagree」,即是说在某些问题的情况下,有不同意见不代表不能向前行。在政改的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是非常正常的,因为政制、政改的问题有争议性,我相信大家都不会不同意,但不可能每个细的观点,或每件事情,都要有一致性才可以向前行,这是不可能的。在凝聚共识方面,我们希望可以做到求同存异,在一个方案里,虽然不同组织、不同团体或不同政党在各方面都有不同意见,但整体来说希望大家考虑为香港的整体利益,为香港的长远发展,我们是否应该向前行出普选这一步,或要原地踏步呢?这不单是法律观点,无论是法律或政治,无论是市民,无论是立法会议员,无论是政府,都应该要去想。所以都希望大家整个社会知道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后,希望大家冷静下来,用理性、务实的态度想想,如果我们不接受,原地踏步,是否真的为我们的下一代做了件好事呢?我希望香港的市民和立法会议员好好考虑这一个问题。谢谢。



2014年9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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