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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注册飞机上使用手提电子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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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处今日(九月二日)宣布修订有关在香港注册飞机上使用手提电子器材的措施。在情况容许下,乘客可于飞行途中使用部分手提电子器材,如智能电话、电子书阅读器及平板电脑等。

  经审视手提电子器材应用的政策,并考虑到最新的科技发展,民航处认为,若核实飞机的设计容许使用手提电子器材,并已制定相关运作程序,则香港注册飞机的营运者可在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乘客在航机上全程使用处于非传送模式/飞行模式的手提电子器材。

  根据新措施,除在特定情况下(如飞机以低能见度模式运作,或于机组人员发出指引时),乘客可于航机上全程使用手提电子器材。然而,鉴于有研究指出无线电讯号可能影响航机系统,因此语音通讯、短讯及数据漫游等传讯仍予以禁止。详情请见附件。

  本处已透过第24/2014号《航行情报资料通报》向有关营运者提供新措施的实务指引。

  民航处已批准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和港龙航空有限公司对机上乘客实施放宽使用手提电子器材的措施。至于非香港注册飞机的营运者,则应遵守其注册地的相关规定。

  一如既往,航空安全至关重要,因此乘客在机上使用手提电子器材时,务须参照航空公司的安全简报及指引,例如在机组人员指示下把器材关闭或切换至飞行模式。

  关于手提电子器材新措施的进一步资料,请浏览www.cad.gov.hk/chinese/faq.html。



2014年9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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