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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发现两个蔬菜样本的除害剂残余超出法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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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两个蔬菜样本检出的除害剂残余超出法例标准,会检控有关违例贩商。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油麻地和沙田两个不同的零售点抽取了白豆角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一个样本含百万分之四点三的乙酰甲胺磷、百万分之零点三六的克百威和百万分之零点三四的甲胺磷;另一个样本则含百万分之零点一七的克百威。根据涉事贩商提供的初步资料显示,问题蔬菜源自内地,但确实来源地资料仍有待确认,中心亦正向内地有关当局了解事件。」

  根据《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乙酰甲胺磷、甲胺磷和克百威三种除害剂残余在豆角类食物的最高残余限量分别为百万分之一、百万分之零点零五和百万分之零点一。

  发言人说:「按两个不合格样本检出的除害剂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中心会就检测结果向涉事贩商提出检控,并会继续进行监察,如发现上述零售点出售同类蔬菜,会抽取跟进样本进行化验。

  《规例》于八月一日生效至今,中心在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抽取了近五十款不同蔬果、逾九百六十个样本进行除害剂检测。除上述两个样本外,未有发现其他不合格的样本。根据《规例》,任何人进口、制造或售卖含有不符合《规例》除害剂残余要求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中心会继续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抽取不同的蔬菜样本进行化验,包括加强对白豆角的抽验,确保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要减低因进食受除害剂污染的蔬菜对健康的影响,市民可先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蔬菜数次,然后放在清水中浸泡一小时或放进沸水中焯一分钟,然后把水弃掉。市民亦可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法,进一步减低风险。



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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