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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行官方仪式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及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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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宣布,由今年开始,将于每年九月三日及十二月十三日举行官方仪式,分别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及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今年年初将九月三日及十二月十三日分别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及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并举行纪念仪式及公祭活动。设立纪念日及公祭日的目的是铭记中国人民抵抗日本的侵略、缅怀在战争中捐躯的烈士和作出贡献的人士、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的死难者,以及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特区政府将于九月三日在大会堂纪念花园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仪式。行政长官、政府高级官员、司法人员、立法会议员、退伍军人团体及其他社会人士均会出席,仪式包括奏唱国歌、鸣枪致敬、默哀及献花圈。

  特区政府亦将于十二月十三日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活动详情容后公布。

  另一方面,「为保卫香港而捐躯之人士」的纪念仪式,将如常在重阳节(即今年十月二日)举行。



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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