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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讨论西非爆发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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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科学委员会)今日(八月十九日)召开会议,讨论非洲西部地区(西非)爆发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最新情况,以及本港相应的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表示:「科学委员会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采取的预防策略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建议所有会员国采取的预防及控制措施一致。」

  在会议上,成员获悉由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至八月十三日期间,几内亚、利比里亚、尼日利亚及塞拉利昂等四个非洲国家通报合共2 127宗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个案,其中1 145人死亡。个案死亡率一直处于大约54%的高水平。有关情况仍未受控,而病毒会否于国际间传播尤其令人关注。

  科学委员会得悉,除二○一三年十二月的源头感染个案外,其他所有人类感染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个案均相信经接触其他受感染人士或死者而受感染。与医护人员相关的感染群组亦有出现。

  成员留意到世卫的风险评估,由于病人没有寻求适当治疗,同时没有遵从安全的殓葬方式,以致病毒在受影响地区传播。此外,受影响地区的陆路口岸繁多,边境健康监察措施有限,加上其他跨境活动,均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

  埃博拉(伊波拉)病毒可通过破损皮肤或黏膜直接接触受感染人士的血液、分泌物、器官或其他体液,以及间接接触受这类体液污染的环境而传播到人类。在殓葬仪式上,哀悼人士直接接触死者尸体亦可让埃博拉(伊波拉)病毒传播。病人康复后,身体仍可带有病毒长达七星期。

  科学委员会备悉,医护人员在处理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怀疑或确诊个案时,若没有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可以透过与病人的密切接触而受感染。

  世卫于二○一四年八月六日及七日,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召开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讨论二○一四年西非爆发的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世卫总干事根据该委员会的评估,在二○一四年八月八日宣布西非爆发的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科学委员会同意,由于国际间旅游频繁,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个案传入本港的风险存在。然而,科学委员会对本地发展成熟的公共卫生及医院基建有信心。公众与医护专业人员只要提高警惕,可减低埃博拉(伊波拉)病毒于社区传播的风险。」

  成员认为,市民如非必要,应尽量避免前往受影响地区。外游市民应时刻保持良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避免接触病人和野生动物。从受影响地区返港的市民,应密切留意返港后的健康情况。市民若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后二十一日内出现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相关病征,应致电999并告知人员有关情况,安排到急症室求诊。

  医护人员对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警惕同样重要。在香港,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属病毒性出血热下的一种法定须呈报疾病。符合呈报准则的个案须立即呈报卫生防护中心,病人须即时接受隔离。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将病毒在医护环境中传播的风险减至最低。

  总括而言,成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及控制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的传播:

* 根据海外最新发展,在边境管制站实行适当措施,协助及早识别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怀疑个案;
* 继续全面监测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如有怀疑个案,立即展开检测、调查、隔离及治疗等工作;
* 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
* 与世卫保持密切联系,留意最新建议,并采取适当预防和控制措施;
* 加强对外游人士和公众的健康教育;以及
* 密切留意安全和有效应对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疫苗及抗病毒药物。

  以上共识意见摘要亦已上载科学委员会专页(www.chp.gov.hk/tc/sas3/101/110/103.html)。



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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