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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呼吁求职者留意儿童工作规例及求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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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期间正值年轻人投入劳动市场工作的旺季,随互联网招聘日渐普及,不良雇主或会利用年轻人急於求职的心态,於网上招聘儿童从事短期工作,例如代客送货。劳工处提醒市民留意有关儿童工作的规例,并呼吁年轻人在寻找暑期工作时须留意劳工法例下的法定权益和保障,慎防求职陷阱。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八月八日)指出:「除非事前获得劳工处处长的批准,任何人士不得雇用未满十三岁的儿童工作。至於年满十三岁但未足十五岁的儿童,虽然他们可受雇於非工业机构工作,惟他们的雇用条件受《雇用儿童规例》规管,其中包括儿童的父母须向准雇主书面同意儿童就业;以及出示儿童修毕中三课程的证明书或儿童的有效在学证明书等。年满十五岁或以上的人士,一般可受雇在非工业机构或工业经营内工作。」

  发言人强调:「任何人士违反有关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

  除了准予就业的年龄规定外,年轻人亦应留意《雇佣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的主要条文,了解其雇佣权益,以免遭到雇主拖欠薪金或与雇主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发言人说:「《雇佣条例》适用於雇员的基本保障,例如工资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和法定假日的给予。一些行业或机构,可能会要求求职人士以自雇身分承担工作。由於《雇佣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并不适用於自雇人士,求职人士在接受有关工作前必须清楚了解自己的身分将会是雇员还是自雇人士,以保障其权益。」

  他说:「目前,网络招聘已经成为招聘和求职的热门渠道。不良雇主可能会利用网上讨论区、社交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式,发放虚假招聘广告,以作利诱。因此,年轻人应时刻提高警惕,以免误堕网上求职陷阱。」

  「年轻人亦必须对来历不明的招聘广告提高警觉,切勿接受涉及违法行为的工作,例如从事抵触法例的水货活动、代客运送违禁品等。如有疑问或困难,应立即谘询父母、教师或向有关机构如警务处及劳工处求助。」

  发言人表示,劳工处在暑假期间会继续加强巡查,特别是针对较常涉及儿童及青年雇佣活动的地点,以遏止违法行为。该处亦设有举报热线2815 2200,鼓励市民举报违反《雇用儿童规例》的个案以及欠薪个案。

  此外,劳工处编制了多份宣传小册子,包括「雇用儿童规例简明指南」、「雇佣条例一览」、「雇佣条例简明指南」及「提防求职陷阱」等(见附件),供市民参阅。这些资料可於劳工处网页下载,网址为:www.labour.gov.hk/tc/public/index.htm。市民亦可致电劳工处热线2717 1771 查询(此热线由「1823」接听)。



2014年8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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