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北京交流会推广专属自保保险(附图)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区縖智今日(八月五日)在北京出席专属自保业务交流会,介绍特区政府推动专属自保的政策。

  区縖智表示∶「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一直在『互惠双赢』的原则下进行。」

  她指出,香港拥有一个高效率、多种货币的集资平台,而且已经发展成为内地首要的国际融资中心。配合内地企业「走出去」的步伐,特区政府希望鼓励更多内地企业利用香港的优势,加强金融合作和发展,例如:(一)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和上市向国际市场集资;(二)进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效管理外汇风险;(三)透过设立专属自保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以及(四)在港设立财资业务中心,执行其在全球的财资活动。

  区縖智说:「内地企业在港设立专属自保公司,一方面为其境外业务提供国际级的风管服务;另一方面可进一步扩阔香港的保险市场,达致互惠共赢。」

  她续说∶「不少内地企业已在香港进行金融活动,将其专属自保公司设在香港,可带来协同效应。香港毗邻内地,文化、语言相同,较区内其他金融中心更适合作为内地企业自保公司的落户地。」

  专属自保保险是一项自保业务,即一间企业设立保险公司用以承保母公司及同一集团其他公司的风险。

  早前中央人民政府已宣布政策,鼓励内地企业来港开设专属自保公司,以加强其风险管理。为推动专属自保的发展,特区政府修订了《税务条例》,由立法会於本年三月通过。根据该修订条例,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专属自保公司离岸风险保险业务的利得税可宽减百分之五十(即8.25%)。

  透过该项税务宽减,连同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固有优势,包括简单的税制、法治、充裕的人才供应、资讯和资金自由流通,以及高度开放的营运环境,特区政府希望吸引更多企业来港设立专属自保公司。

  亦有出席交流会的署理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政策及发展)陈慎雄表示:「若所有文件齐备,保险业监理处审批专属自保公司的申请授权过程,可以在三个月内完成。」

  这次「中资企业在港自保业务交流会」是由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举办。其他演讲嘉宾包括中国太平保险(香港)行政总裁刘世宏和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继峰。约40位中央企业和内地大型企业代表出席交流会。

  区縖智在京期间也拜会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推广更多利用香港作为金融平台,支援内地企业走出去,以及进一步推动香港作为主要人民币离岸中心。

  保险业监理处已於网页(www.oci.gov.hk/chi/framework/index08_09.html)上载有关在港授权专属自保公司的申请程序(见附件)。



2014年8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8分

图片
列印此页